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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說新語>民俗信仰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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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件 季麒光 季麒光《蓉州文稿》 2008-10-31 07:05:42
季麒光字蓉州,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江蘇。季麒光於1676年高中進士,1684年,他前往台灣擔任台灣府諸羅縣知縣,掌管台南以北的台灣政事,涵蓋今嘉義、彰化、台中、甚至台北等地政事。他不但是諸羅縣首任知縣,還於地方首興官學,頗有政績。另外,季麒光亦將施政經過一一記載,史稱《蓉州文稿》。
【第 1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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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麒光 2008-10-31 15:08:17
季麒光,江蘇無錫人。康熙十五年進士。二十三年,知諸羅縣事。台灣初建,制度未備,大府每有諮詢,麒光輒陳其利害,語多採納。既又言曰:"台灣有三大患,而海洋孤處,民雜番頑,不與焉。一曰賦稅之重大也。台灣田園分上中下三則,酌議勻征矣。然海外之田與內地不同,內地之田多系腴壤,為民間世守之業。台灣水田少而旱田多,砂鹵之地,其力淺薄,小民所種,或二年,或三年,收穫一輕,即移耕別地,否則委而棄之,故民無常產,多寡廣狹亦無一定之數。況田租之最重者莫如蘇、松等府,每畝輸納一斗五六升至二鬥,止矣。今田園一甲計十畝,征粟七石八石,折米而計之,每畝至四斗三斗五六升矣。民力幾何,堪此重征乎?況官佃之田園,盡屬水田,每歲可收粟五十餘石,鄭氏征至十八石十六石,又使之辦糖、麻、豆、草、油、竹之供。文武官田園,皆陸地荒埔,有雨則收,無雨則歉,所招佃丁,去留無定。故當日歲征粟十二萬有奇,官佃田園九千七百八十二甲,征至八萬餘石,文武田園二萬二百七十一甲,僅征四萬石,亦因地以定額也。人丁之稅,莫重於山之東西,河之南北,謂其地曠土疏,故取足於丁也。然稻、麥、黍、稷生之,梨、棗、柿、栗生之,棉、麻、豆、竹生之,一頃百畝止納銀三四兩。輕於彼而重於此,猶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