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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說新語>民俗信仰討論區

類型 張貼者 性別 討論主題 發表日期
普通件 轉貼 這是什麼政府 2013-09-25 12:53:42
這是打手政府_鄒景雯


這是個什麼樣的政府?一句話,名副其實的「打手政府」。

怎麼這樣說?一一數落給大家聽。這個總統,一手打在立法院長的背上,要他立刻回台說明。這個主席,一拳打在黨員胸口,要他知所進退。這個閣揆,一掌打在國會臉上,說已經做好沒誰的準備。另一棍打在法務部長腿上,要他負責離開。這個總長,向上密告,打跑了頂頭長官,向下逼供,打壞了特偵名聲,檢察系統在問:誰是打手?

這個政府,輾平稻田,打滅農婦的希望。這個軍隊,打開禁閉室,關死人家的孩子。這個縣令,再啟怪手,打爛人民的房子。這個集團,連藥房也不放過,打垮了父親最後的尊嚴。

這個政府,怎樣也要油電雙漲,打扁了人民的荷包。這個政府,強推半吊子證所稅,打趴了股市,同時打昏了股民。這個政府,把經濟打成四小龍之末。這個政府,讓薪資倒退十六年,打悶青年的就業,打壞中壯的規劃,打擊老年的終養。這個政府,鼓吹兩岸服貿,把企業、國民打去中國市場發展,最後,非得把兩岸水平打成一塊,才願罷手。

就因為這個「打手政府」太威了,嚇得國民黨立委不敢監督,馬上昏頭、蓋錯章,趕緊把難題丟給在野黨。讓大家終於搞明白,這委員沒中風何以做出形同手中風的事。

也因為這個「打手政府」打上了癮,打遍了全民各業,無人可打,於是開始打自己,宣布黨大會要延期,百年老店的招牌被打下了地,還打出一個後遺症:這個政府把人民當敵人來打,於是採取軍事準備,嫌孫逸仙館易攻難守,決定下月改去易守難攻的中山樓。

好笑的是,這個「打手政府」的主席與一千多名黨代表同志們,開個會,要守什麼?要攻什麼?躲進了草山,成了甕中之鱉,那是要昭告凡挨打的全民,屆時可以來此甕中抓鱉?

清算至此,這是不是「打手政府」,這個政府多是「打手」,有理沒理?
【第 1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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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09-25 21:15:36
騜關心無權無勢的年輕人? 屁!


◎ 陳進男

馬總統說,對王金平關說案強硬,是為了無權無勢的年輕人。首先,無權無勢不一定是年輕人,多數不年輕的民眾一樣無權無勢;姑且先不論此案諸多爭議,若馬總統真願為了無權無勢的人盡一份心力,可以著墨的事太多了。

例如大埔四戶被苗栗縣政府強制拆除,他們是無權無勢的人,總統身兼黨主席不肯約束同志,卻說尊重地方職權,自己並非強勢黨主席。洪仲丘一案,總統曾說「管定了」,對於無權無勢的洪仲丘,總統後來又推說自己不是強人總統。

好吧,如果說前兩件事是個案,那麼依據主計總處的統計,台灣人的薪資水準倒退到十六年前,但目前的房價,卻是十六年前的三、四倍還不止!這麼多無權無勢的年輕人找不到工作、買不起房子,總統關心過嗎?

更別提油電雙漲、美牛事件,過去五年多,馬總統的重要施政,有多少項是為了無權無勢的年輕人?如果馬總統真的用對關說案的態度來關心上述事件,相信不會淪落到成為九趴總統。

最後,馬總統的說法令人困惑的地方就是,對關說案強硬,司法諸多問題就從此迎刃而解嗎?難道王金平被拔掉之後,無權無勢的年輕人就從此得到了保障嗎?
【第 2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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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09-25 21:16:24
年輕人慘遭ECFA


◎ 黃子維

主計總處日前公布最新失業率數字,從七月份的四.二五%上升來到四.三三%;而年輕族群再度成為重災區,在二十至二十四歲的區間人口中,失業率竟高達十四.七七%,創下二○○九年十月以來的新高紀錄,換算下來,不到七人就有一人失業。

除此之外,若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年輕人「找無頭路」的困境,更加明顯。根據勞委會國際勞動統計,在二○一二年,台灣二十至二十四歲,以及二十四至二十九歲的人口,失業率分別為十三.二%與七.一%,但南韓卻只有九.○%與六.六%;至於日本,更只有七.九%與六.四%。換言之,即便台灣領先韓、日兩國,率先與中國簽訂ECFA,但不僅沒有帶來馬政府當初所宣稱的龐大就業機會,失業率卻還因投資與生產的持續外移而居高不下。

諷刺的是,馬英九在連任前,還曾強調要了解青年和幫助青年,「國民黨一定會跟年輕人站在一起」。但實際上,總統都當好幾年了,卻連最基本的就業問題都無能解決。然而,隨著明年七合一選舉,以及二○一六年總統大選陸續開跑,屆時為了爭取「首投族」選票,國民黨必定再度搬出類似上述的花言巧語,值得年輕人深思。
【第 3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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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09-25 21:17:22
薪資、失業 藍綠比一比


◎ 黃義銓

行政院主計總處九月二十三日公布八月薪資和失業率統計,「實質薪資倒退」似乎已成了馬政府最具代表性之「政績」。除此之外,八月失業率四.三三%,仍是亞洲四小龍最高;其中,十五至二十四歲青年失業率上升至十四.○六%,等於每七人就有一人失業,亦是僅次於美國金融危機衝擊之二○○九年(十五.七七%)、史上第二高。因此,用「悲」(薪資倒退)與「慘」(失業率攀升)兩字來形容台灣勞工的現況,一點也不為過。

比較兩大政黨,民進黨執政時期(二○○○年八月至二○○七年八月)十五至二十四歲青年平均失業率為十一.八二%,失業率為總體的二.六二倍。國民黨(二○○八年八月至二○一三年八月),青年平均失業率為十三.九五%,失業率為總體的二.九二倍。再者,青壯年(二十五至四十四歲)的失業率,國民黨執政時期是四.七七%,民進黨執政時期是四.○六%。

馬政府執政下的青年和青壯年之工作機會流失到哪?如從藍領外勞人數來看的話,民進黨執政時期增加九.六二%;馬政府執政時期增加二十八.五三%。可見馬政府通過附加就業安定費就可增聘外勞、新投資免就業安定費等外勞鬆綁政策持續發酵,已逐漸威脅本國勞工就業機會。換言之,馬政府用外勞取代本勞之效應,或許從居高不下的失業率可窺知一二。

大選時,馬英九宣稱要帶領台灣找回這失落的八年(意指民進黨執政時期),因此他上任後積極推動兩岸經濟整合,結果卻是「將台灣經濟鎖進中國」;加上提高外勞核配比率,為企業減輕人事成本,企圖吸引台商回流。三管齊下的結果,五年多來已可明顯看見包括拖延台灣產業升級、就業機會遭外勞(包含中國勞工)取代的後果,因此不僅經濟成長率動輒陷入「保二」、「保三」困境,勞工薪資與失業率也悲慘無比,「九趴總統」其來有自!馬政府若不思檢討,還要霸王硬上弓強推服貿協議,深化「鎖國」,人民再不自救的話,台灣厄運恐怕無解!
【第 4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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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14 11:39:18
行政疏失氣死尼克森


◎ 秦靖

果不其然,法務部調查小組針對特偵組監聽國會一案,做出「行政疏失、烏龍一場、陰錯陽差!」的調查結果。

台版水門案,監聽國會的醜聞風暴,法務部球員兼裁判淪為馬政府的遮羞布,筆者不禁感嘆,台灣的事實真相永遠淪為各說各話,公平正義被束之高閣。找尋有正義感的深喉嚨成為人民發掘真相的唯一方法。

在美國水門案中,政府部門內有一位「深喉嚨」,秘密地向華盛頓郵報提供水門案線索,戳破尼克森政府刻意掩飾的真相。水門案延燒兩年後,尼克森總統黯然辭職下台,成為美國第一位在任內辭職的總統。

而台灣的深喉嚨又在哪裡呢?下士洪仲丘冤死一案,真相無法大白,諸多荒唐的體檢流程、關禁閉程序乃至於關鍵的影像通通變成黑畫面,相關涉案人士不是藉口烏龍疏失就是推說陰錯陽差,但一條生命就此隕落;同樣地,馬政府監聽國會,以違法濫權的手段打擊政敵,特偵組淪為東廠特務,諸多行為大開民主倒車,行獨裁恐怖之實。但馬政府仍竭盡所能地想要掩蓋事實真相,遮蔽台灣該有的法治正義,「陰錯陽差」的行政疏失真能杜悠悠之口嗎?

筆者常在想,倘若有正義之士在這兩個案子中願意扮演深喉嚨的角色,戳破層層謊言建築而成的表面說詞,讓公理正義得以伸張,不法之徒繩之以法,軍中人權勢必大大提升,台灣的民主法治亦能走向真正的民主。

誰是推動台灣進步的那些深喉嚨?洪仲丘家屬想要一個真相,台灣民眾也想要一個人權隱私不被侵犯的民主國家。
【第 5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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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14 11:41:08
政府殺人、制度殺人


◎徐世榮 / 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三年多前台灣農村陣線開始介入大埔事件,我才得以認識張森文先生及他的家人,他給我的感覺是勤儉、善良及憨厚老實,他非常顧家及愛他的太太,這使得張藥房被拆之後,他相當自責,深覺沒有盡到作為一位丈夫及父親的責任。他說,房子拆了,就好像把他的腳筋斷了,讓他的人生無法再站立起來。此外,他也因土地徵收而得到重度憂鬱症,精神狀況時好時壞,從他的臉上我再也看不到過往的笑容。他的立即死因目前仍然不明,但我要說的是,他的真正死因絕對是「他殺」,是這個殘暴政府及不義制度殺了他。

江宜樺沒履行結論

三年前八月十七日,我陪著大埔自救會代表進入行政院會商,得到兩項重要結論,即「原屋原地保留、農地集中劃設」,由於會前已有共識,因此當天的會議氛圍相當融洽,營建署並也已畫出都市計畫圖,供大家確認。當天主席為吳敦義前院長,江宜樺前內政部長及劉政鴻縣長也都與會,大家一團和氣,毫無異議,會後行政院並正式行文,留下會議紀錄。由於都市計畫及土地徵收的主管機關皆是內政部,我原以為江宜樺前部長一定會認真履行這兩項結論,但是,他沒有!他完全配合劉政鴻!後來的都委會會議竟然翻轉了會議結論,而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也僅以四分鐘時間進行形式審查,全案因此底定。行政院公文如同一張廢紙,政府的承諾比狗屎還不如。

劉政鴻依惡法行政

面對外界批評,劉政鴻總是以「依法行政」予以回應。試問,是怎樣的法律逼死善良老百姓?大埔事件涉及兩項重要法律,一為都市計畫法,另一為平均地權條例及土地徵收條例。我國都市計畫法體制主要成形於一九六四及一九七三年的兩次修正,為了經濟成長及土地炒作,都市計畫強調集權及排除民間參與的黑箱作業模式,它成為權力擁有者獲利的工具。後者,一九八六年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時,正式訂定「抵價地式區段徵收」,區段徵收的定義被扭曲為「政府強制民間一定要參與的土地合作開發事業」,政府惡質的以合建來規避土地徵收必備要件之拘束,這個制度後來並被納入於土地徵收條例之中。

這兩項法律並沒有因為解嚴而有變革,仍然停留於威權統治型態,完全由少數政治菁英及技術官僚來壟斷公共利益,一般老百姓根本無權置喙,這也造就了劉政鴻這個土皇帝。在這樣的制度底下,土地成為買賣炒作的商品,是用來投機賺錢的。然而對於張森文及他的家人而言,土地就是家,是用來生活的,張藥房六坪土地是他們安身立命及情感認同的地方,這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也就因為如此,土地及財產權是重要的基本人權,倘不符合土地徵收必備要件,即會侵犯了基本人權,應嚴格禁止,而這也就是為何先進國家甚少進行土地徵收的主因。惟,我國體制未改,政府也養成隨意徵收的惡習,致使人民之基本人權不受保障。

李鴻源部長你錯了

李鴻源部長辯稱,「要公共建設,就要土地徵收。」這是錯誤的,因為先進國家很少進行土地徵收,還是有許多公共建設,更何況台灣的徵收真是為公共建設嗎?大部分都是土地炒作。張森文已過世,但我們一定要讓他的死有意義。期盼大家一起努力,修改不合宜法律,建構真正為民服務的政府,不要讓他白白犧牲了!
【第 6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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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14 11:43:51
永遠記得監聽譯文攤在眼前的那一刻


◎ 林弘展

最近,政府是否違法濫權監聽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從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未成年女兒與別人私密通話的手機,特偵組照樣掛線監聽,連立法院總機都在監聽,甚至現在使用的line、WeChat、WhatsApp、網路電話通聯內容都能監控得到。

原本以為已法制化的監聽,怎麼現在又現爭議,自己曾是被監聽的對象,走過眼見監聽譯文現前的殘酷過程,至今仍是揮之不去的惡夢。

誰會被監聽?依照法令規定,當然是有刑事偵查嫌疑者、關係人會被列為刑事監聽對象,或有國家安全疑慮者才會被列為情報(國安)監聽之列。但是,事實是這樣嗎?個人擔任記者前後共二十年以上的資歷,涉及的刑事紀錄是「零」;本身更無國安忠誠疑慮!但對不起,我卻是一位曾被軍情單位監聽的對象,不僅被監聽,還親眼看過攤在我面前的監聽譯文。

外界永遠不知道,當一位忠於職守、忠於台灣的新聞工作者,因為採訪的路線敏感,就得被長期監聽,即使你根本就沒犯罪嫌疑或涉及國安疑慮,但當你發覺,自己跟妻子兒女談私事,也一字一句被寫在監聽譯文裡,包括我自己及用我名義辦給我太太、女兒使用的手機(電信業者有媒體優惠價,因此都是用我名字申辦)號碼,也都被掌握,當監聽譯文攤在你眼前的那一刻,憤怒,已不足以表達你的感受,傻眼正足以形容當時眼前的一片空白。

更可怕的是,這種無聲無息的監控,直到要我針對新聞報導內容出庭作證才知道,原來我還真的一直被監控著!至今,我永遠不知道「they」監控我從何時開始?更不知「they」監控毫無犯罪前科的良善公民要何時結束?

憲法第十二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該條文主要精神即在保障人民利用各種通訊工具或交換意見時,得保持其秘密,不受任何官吏或私人侵犯。

本以為,立法院三讀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後,監聽已法制化;本以為非法監聽已成為過往,本來也天真的相信馬英九說,他在二○○八年當選總統後絕不違法監聽,但現在,好像監聽還活在白色恐怖的年代中,民眾通訊的隱私權好像隨時都能被示眾檢驗一樣,這種現象怎麼至今還存在,真的是讓人「毛骨悚然」!
【第 7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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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14 11:45:04
彈劾黃世銘、廢除特偵組

林永頌/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律師

法官法第八十六條明定,檢察官應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公益代表人,須超出黨派,維護憲法及法律保障之公共利益,公正超然、謹慎執行檢察職務。檢察總長乃檢察官最高首長,更應身先士卒。

黃世銘違法濫權應予彈劾

立委如涉嫌關說本應由國會自律,部長、檢察長如涉關說則由行政院或法務部行政監督調查。黃世銘所帶領之特偵組,只負責刑事偵查,並無行政監督的權力,竟然自行調查,還狡辯一開始分不清刑事偵查或行政調查而介入調查?

如屬刑事偵查,檢察總長是最高首長,總統並非其長官;如屬行政調查,檢察總長及特偵組並無權限,總統也非行政監督的單位。黃世銘兩度夜奔總統府報告總統,所憑為何?

再者,九月五日特偵組認為無刑事不法簽結,行政調查非其職責,黃世銘九月六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其「行政調查」結果,更顯荒謬。何況,其證據不齊全,也未踐行正當法律程序,竟儼然法院宣判?介入行政調查,更是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特偵組九月五日簽結的是刑事案件,於九月五日之前仍然偵查中,黃世銘在八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一日向總統報告,豈非違反偵查不公開?也涉嫌洩密罪。

特偵組監聽柯建銘,其聲請監聽票的案件,是否跟柯建銘有關,值得懷疑。林秀濤檢察官有無被關說,仍有待調查,如有,也僅是行政責任,黃世銘於立法院主張林秀濤檢察官涉嫌刑法第一二五條明知有罪之人而故意不上訴,法院實務上很難成立,縱使成立,也僅一年以上之罪,並不符合三年以上重罪可以監聽的要件。近日又發現特偵組沒有犯罪的證據,竟然對立法院總機掛線,全面監聽立委更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產生憲政危機。

檢察總長黃世銘近日言行,奉承當權,配合政爭,破壞憲政體制,甚至違法監聽,侵害人民通訊自由,一再撒謊,違反誠信,嚴重扭曲檢察體系的角色與原則,其不適任檢察總長,灼然自明。黃世銘應自行下台,如厚顏眷戀,監察院應迅速彈劾黃世銘。

特偵組違反95年立法目的

九十五年立法院修改法院組織法,於最高檢察署設立特偵組,由檢察總長挑選六至十五名優秀的檢察官組成,專辦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之貪瀆案件,或其他重大貪瀆、經濟犯罪或危害社會秩序等重大案件(第六十三之一條)。其立法理由乃是偵辦總統等高官之貪瀆案件,必須由公正超然、不畏權勢、富有經驗的優秀檢察團隊才能勝任,特偵組檢察官由檢察總長挑選,並隸屬於最高檢察署,而檢察總長又有四年之任期保障(第六十六條),可能是最佳設計。

然而此次特偵組偵辦柯建銘關說案,既非公正超然,不畏權勢,反而是配合當權,成為總統剷除異己的工具,不分刑事偵查或行政監督,違反偵查不公開,涉嫌洩密罪,違法監聽立委及檢察官,甚至違法監聽立法院總機,嚴重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特偵組不僅沒有成為一般檢察官的典範,反而是檢察官最壞的示範。

如此特偵組豈可能勝任九十五年立法當時期待偵辦總統等高官貪瀆的案件?總統如果提名奉承阿諛的檢察總長,檢察總長所挑選的特偵組檢察官也難免趨炎附勢,以致當權總統等高官犯法時,特偵組不敢偵辦,但面對與總統不同政黨或派系的高官,不論證據是否充分,磨刀霍霍。當時立法者可能沒想到特偵組的設計,不僅沒有達到偵辦高官貪瀆的目的,反而介入政爭,也可能製造冤屈,顛倒是非,如此特偵組豈能不廢?
【第 8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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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14 11:46:07
馬政府勢將把台灣帶向全面崩盤的境地


馬英九總統的雙十文告又是一篇自我吹噓、亂開空頭支票的演講,完全沒有反省執政的失敗,向國人道歉。尤甚者,通篇文告彷彿單戀者的赤裸告白,向中國頻拋媚眼,標舉經濟向中國傾斜,台灣才得以「脫胎換骨、找到出路、走出活路」。實則,馬先生開錯藥方,胡言亂語,只會將台灣帶向衰敗的絕境,何來出路、活路可循?

馬英九執政五年餘,台灣經濟所以陷入倒退嚕的困境,癥結在於其所執行的傾中政策將台灣與中國綁在一起,首先造成台灣經濟被中國往下拉,最終趨近於與中國相同水準的風險。這種風險在專業上稱為「要素價格均等化」。若用淺白的比喻,則可把台灣當成水位較高的小池塘、中國是水位低的大水池,兩者若是打通,台灣這小池塘的水必然往中國大水池流,直到兩邊水位相等為止。事實上,在台灣逐漸與中國連結後,我國的資金、人才不斷外流中國,尋求更低的生產成本,導致對方經濟成長,勞工薪資、就業機會皆大增,相反的台灣就業機會減少,薪資更是大幅倒退,甚且回到十六年前。若此一連結不變,台灣勞工的薪資只有與中國拉齊,才可能停止倒退,至此失業情況恐已無可救藥。

另一種是火燒連環船的風險。近年來中國經濟成長的動力,除了勞工成本低廉外,更重要的是,政府扭曲市場機制,大量挹注資源所致。這種以投資帶動成長的模式,忽略效率與品質,只求提升產出量,保住GDP增長的目標值,造成生產過剩,產業崩壞,與資產價格泡沫化的後遺症,醞釀金融風暴的危機。而台灣與中國綁在一起,且經濟規模較小,一旦其爆發金融危機,必遭波及,損及我生存根基?目前看來,不論是台灣小池塘水位被中國大水池拉平,或綁在一起發生火燒連環船的效應,正是台灣經濟動能逐漸枯竭的主因。因此台灣經濟應與中國保持距離以策安全,但馬先生卻以向中國傾斜為正確路線,在雙十文告中繼續強力推銷服務貿易協議。

馬先生為了實現其經濟一統的政策,完成終極統一目標,不惜顛倒是非,扭曲歷史,污名化過去的執政者「選擇對抗與鎖國」,更將台灣海峽和朝鮮半島相提並論,貼上東亞兩座火藥庫的標籤。實際上,中國不放棄併台野心,以武力相脅,才是「麻煩製造者」,台灣只是自我防衛,何能揹負馬先生所加諸的歷史罪名?更何況選擇對抗與鎖國,蔣氏父子尤甚於李登輝、陳水扁,難道以經國先生傳人自居,每次到慈湖謁陵必哭哭啼啼的馬先生,竟然背棄了兩蔣的反共路線?

暫且不論政治上的是非,純就經濟效益而言,ECFA的簽署迄今三年,台灣經濟毫無起色,各項效益皆不如官方預期,反而加深台商對中國低廉勞工的依賴,加之「六三三」、「黃金十年」跳票,馬先生之傾中政策可說已被民眾看破手腳。過去疑慮未解,信用欠佳,如今再稱簽署服貿協議加上自由經濟示範區,可在兩年內帶來「三千億元的投資,四萬五千個就業機會」,如何取信於人。況且,服貿協議乃馬政府與中國密室協商、黑箱作業之產物,事先並無諮詢相關業者,亦未審慎評估對我弱勢產業的衝擊,卻欲強逼立法院通過,導致協議內容一公開,舉國譁然,咸認協議一旦通過,台灣弱勢產業勢必被摧毀殆盡,基層民眾將失去工作,而中國亦必假投資之名對台大量移民,屆時不僅經濟崩毀,國家安全亦不存在。

從ECFA到服貿協議,再至貨品貿易協議,乃是中國對台進行「木馬屠城記」的腳本。它由經濟帶頭,等到掌握台灣經濟命脈,再「以經逼政」,迫使我不得不接受屈辱的投降,淪為中國的特區,成為香港第二。那時不但馬先生所謂「三高(生產力高、附加價值高、所得與福利高)」承諾必然落空,台灣經濟與政治更將全面崩盤。
【第 9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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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14 11:46:47
明天過後!


跡象顯示,明天倒閣案在立法院表決後,馬英九又自我感覺良好了,明天過後,更將伺機發動秋後算帳反咬,報復要他下台的人。

一個多月來,他發動權鬥,毀憲亂政、濫權洩密、非法監聽種種惡行,在權力黑幕下,調查等於包庇,謊言遮掩真相,明天過後,好像從未發生過,馬英九、江宜樺、黃世銘,上層都不負責!

檢察總長黃世銘向總統馬英九報告偵查中的個案,馬並據濫權監聽內容,發動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鬥爭,「違憲違法」彰彰明甚,他,馬的政權卻稱為「公益」。

黃世銘違反偵查不公開,是洩密案被告,馬英九、江宜樺都是洩密共犯結構要角,馬還主動約詢黃世銘談及案情、並多次電話指示,補強「鍘王」事證,肆無忌憚踩爛憲政紅線,將黑手伸入司法,他,馬的政權卻稱做「大是大非」。

馬、黃關鍵說辭多次不一,隔空串證屢被抓包,明明都涉說謊,他,馬政權卻把說謊叫「疏失」;特偵組涉非法長期監聽國會,特務統治令人不寒而慄,他,馬的政權卻叫做「烏龍」!

馬英九總統兼黨魁,國民黨佔立院多數,馬坐擁肥肥黨產,加長期監聽掌控,加檢察一體,加黨紀威嚇,加單一選區,超穩定結構下形成獨裁體制,即使馬的民意支持度只餘九趴,罷免、彈劾都過不了他操控的立院關,倒閣成敗只能寄望國民黨立委良心發現,但大多數藍委良心早就被權力腐蝕光了…。

明天過後,民主憲政進入寒夜,獨裁幽靈在台灣天空飄蕩!
【第 10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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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14 11:47:25
讓黃世銘用「公共利益」脫罪?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 楊省三

論者有謂檢察總長黃世銘夜奔總統官邸洩密是維護公共利益所必要,故不負刑責云云。惟查任何法律行為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始有其效力可言。黃世銘如果認為依其偵查所得,有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二四五條之規定揭露王金平、柯建銘二人關說司法案件之不當行為,因為王金平為國會議長,而柯為國會議員,二人既經查證不負刑責,則黃世銘及「他的」特偵組認為二人之關說司法案件行為若與公共利益有關,依正當法律程序,自應向王、柯二人所屬的立法院揭露反映,以求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公義之伸張。但黃世銘不此之圖,向與其無隸屬關係之馬英九揭露反映,馬又捨棄正當法律程序,飭令國民黨考紀會撤銷王金平黨籍,欲使王金平喪失國會議員及議長資格,足見黃世銘所欲維護的是馬英九的私慾,並非公共利益。其洩密的動機與犯行昭然若揭,北檢不應輕易放水。
【第 11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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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14 11:48:26
「濫權不起訴罪」看北檢


◎ 黃帝穎

法務部調查報告定調黃世銘「疏失」,外傳北檢也將以「公共利益」為由,對黃世銘不起訴,但北檢若真敢恣意下不起訴處分,不只無法向關心台灣民主的「國際社會」交代,更恐讓承辦檢察官張介欽等人,觸犯刑法第一二五條「濫權不起訴罪」,面臨長達二十年的刑事追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四五條規定的「公共利益」,是「偵查不公開」的例外,但「例外解釋從嚴」是基本的法律解釋原則,只要是公眾關注的案件,例如:胖達人案或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掌握艾格蒙組織有關前第一家庭的情資,都具有「公共利益」,難道胖達人案或葉盛茂都可以向總統報告?北檢若真以抽象的「公共利益」為包庇理由,為黃世銘「洩密罪」及馬英九「教唆洩密」脫罪,承辦檢察官張介欽等人即觸犯刑法第一二五條「濫權不起訴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當前「烏雲蔽日」,犯罪者因「政治因素」暫時不會遭到訴究,但馬政府不會永遠執政,檢察總長與檢察官也有離職的一天,依據刑法第八十條規定,「濫權不起訴罪」有二十年追訴期間,有朝一日政治清明、回歸法治,犯罪的檢察官就必須面對其法律責任!
【第 12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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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14 11:49:48
ECFA騙不夠 服貿再騙


◎ 李建霖

馬英九在國慶日致詞表示:「畏懼競爭只會讓經濟萎縮,勇敢競爭才能創造經濟繁榮。」其實這段話應改成「畏懼面對人民只會讓自己變俗仔,勇敢面對人民才能創造領袖魅力。」

當年為了ECFA,馬騙說「黃金十年」,如今為了服貿協議,馬又慣性的編織簽訂服貿可以為國人增加工作機會;三年前的ECFA已經騙一次了,三年後又拿老掉牙劇本再騙!縱使謊言一再被戳破,但馬還是為所欲為,正因如此,人民才會對這個歷任最低的九趴總統厭煩、憤怒!才會出現一波波的抗議人群,馬到哪裡,人民就威「鞋」到哪裡!

更何況台灣人從不畏懼競爭,不僅有放眼國際的企業,還有包括設計大展、創意發明、自然科學等國際競賽,國人常常拿到傲人的成績。馬英九用扣帽子的方式栽贓人民若不簽服貿就是怕競爭,拿這種不貼近民意、自以為是的謬論,欲把台灣推向懸崖的心狠手辣總統,難怪會被人民「天下圍攻」。

馬英九還說兩岸不是國際關係,請問:「這種說法不是賣台,那什麼是賣台?」南方朔認定馬英九「瘋了」,果然正確無誤!就因為馬瘋了,所以沒有不敢說的話,不敢做的事。還好老天有眼,馬的違法亂紀事跡一一曝光,如下條子追殺侯寬仁,為了鬥爭與檢察總長數次聯絡,這些都是冰山一角,若有「深喉嚨」願意繼續爆料,馬應該有更多骯髒事,令人不堪聞問吧!
【第 13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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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20 16:38:35
9.2趴吃人政府


◎ 黃世興

在野黨倒閣不成,無法拉下與馬英九「共犯」的江宜樺。明明是馬英九違法監聽發動鍘王的「違法違憲」在先,如今迫於立委人數不如國民黨的窘境,而馬英九考紀伺候好用,食髓知味竟以「開除黨籍」威逼綁架國民黨立委。國民黨立委無人敢跑票,倒閣失敗乃意料中事,民進黨雖敗猶榮,不必自責無須內鬥,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也便宜了罪魁禍首的馬英九,平白讓他得意爽笑。

倒閣獲得台灣人民五成以上的支持,而江宜樺民調也不過十五%而已,為何國民黨立委無法站在多數民意的一邊,而自甘墮落去當馬英九的「馬前卒」,拂逆民意唯「馬意」是遵,午夜夢迴自省能不慚愧?

倒閣失敗,彈劾與罷免馬英九,依現時的生態,只要馬英九無恥厚顏沒有辭職下台,他依然食髓知味動用黨紀伺候,彈劾罷免要先通過立法院門檻卻難如登天。馬英九既是「笨蛋」更是「壞蛋」,但笨雖笨,「開除黨籍」黨紀伺候管用好用,要國民黨立委「起義來歸」,難啦!
【第 14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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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情治機關大串證

◎ 王伯仁

由關說案衍生出來的「監聽國會」案,經近月的抽絲剝繭,已可確定是特偵組聯合調查局「詐欺矇騙」。若其說法是在刑事偵查中所為,則百分之百犯了「偽證罪」,殆無疑義。

所謂監聽國會是由特偵組委由調查局監聽一支○九七二開頭的電話,特偵組辯稱不知其為立法院總機所含之節費電話,加上未告知調查局,故調查局在設備及作業上,未特別處理,以致監聽結果光碟內容均為空白。調查局正副局長乃至主辦科長其後均呼應特偵組的說詞,連法務部調查小組也據以定調為「烏龍」監聽。

可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在過去五年間,台灣各地檢調單位為查察賄選等,聲請監聽同屬立法院總機節費電話○九七二的案例,據法務部公布資料至少有十三線次之多,所以本案特偵組的聲監,並非第一次,也非唯一一次。該十三線次監聽光碟及檔案卷宗都還在,看看有沒有空白的?如只有特偵組委監的廿一片光碟都是空白的,那這種特偵組撒瞞天大謊又腦殘,還有存在價值嗎?

或有人謂:調查局只是執行監聽的第三者,為何要蹚進渾水?莫忘了該局正式名稱為「法務部調查局」。經驗法則:撒了一個小謊,又要用更多更大的來圓謊。上下交相賊,至今已騎虎難下,新任法務部長和常次,也都脫不了干係。立法院非組調閱委員會無法釐清,馬江政府應設停損點,因為實在硬拗不下去了。
【第 15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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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20 16:42:30
羅瑩雪部長陪葬司法公信力


劉宏恩/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這一波馬王政爭之中,法務部及檢察體系的公信力顯然成為陪葬品,但卻不見得都是被迫殉葬的,有許多法律人竟然是自願陪葬,讓自己成為政治鬥爭下的耗材或免洗餐具。如果他們損耗的只是個人的名聲也就算了,但很不幸,他們害許許多多法律人努力建立的司法公信力與法治觀念,一併伴隨自己陪葬。

羅部長違背職務角色發表言論

新任法務部長羅瑩雪竟然也參與了這波陪葬司法公信力的行列。羅部長今天才正式上任,但是她前晚(九月二十八日)竟然就忙不迭地公開發表違背其職務角色與應有程序的言論。她竟公開表示:特偵組只是搞錯電話線,應該「沒有監聽國會的主觀意圖」。

但是問題是:關於黃世銘總長及特偵組是否構成違法濫權的問題,目前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台北地檢署、監察院才剛剛準備開始調查,法務部監聽事件調查小組也是在羅部長上述發言後的第二天才宣佈要成立。你一個新任法務部長,在上述權責單位都還沒有進行調查,自己法務部麾下的調查小組根本還沒成立之前,你究竟是憑什麼可以預先做出結論?特偵組監聽究竟有沒有違法、有沒有特定犯意,在沒有經過詳細的調查確認的情況下,你為什麼可以未卜先知,對外表示他們一定沒有主觀犯意?

借一句立法委員劉櫂豪質詢黃世銘總長時的名言:你是神嗎?你自以為是神嗎?

法務部長豈可欠缺程序正義觀念

雖然,的確有那個可能特偵組只是搞烏龍,並不是故意要監聽國會,但這是「必須經過詳細調查之後才能確認」的事情,也是最基本的應有程序的問題。「程序正義」不僅是不可以未經詳細調查就定他人的罪,也同樣不可以任由高官未經詳細調查就認定某人一定無罪!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這都叫做「未審先判」!

正值一個需要重新收拾殘破的法務部及檢察體系公信力的關鍵時刻,我們的新任法務部長卻公開發表如此角色上不恰當的言論,甚至形同公開對法務部監聽事件調查小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台北地檢署下指導棋。身為法律系教授,我的失望已經不只是普通失望,而是替台灣的最高法務單位及全國法律人感到悲哀莫名。

這次馬王政爭中許多法律人的表現,令眾多法律系教授為之氣結,因為我們不知道要如何教育法律學子實務上為何會出現這些亂象。我們會有檢察官把監聽所得的秘密拿來開記者會,甚至用「白馬非馬」的詭辯宣稱「既然不是刑事不法,而是行政不法,當然就可以公開」。我們還有法官就自己承辦而仍在審理進行中的案件接受電視專訪,然後還要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宣稱「我並不是基於個案受訪」。現在,又出現了一位新任法務部長在自己麾下的調查小組還沒展開調查之前,就公開預設結論──拜託各位居於高位的法律人,饒了我們的法律學子,請不要再繼續給他們錯誤示範!
【第 16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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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23 11:23:38
指導辦案干涉司法

法務部本來不應該成為惹議的機關,但羅瑩雪出任部長後,法部務成了馬英九發動政爭的「後台顧問」,也變成黃世銘的「先遣律師」。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概念,以及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遭到嚴重的破壞。

黃世銘在特偵組辦案過程,「夜奔官邸」向馬英九報告濫權監聽所得的譯文資料,他在國會答詢坦承該案尚未簽結;就法論法,黃世銘等人絕對撇清不了刑事責任。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廿五條規定,明知為違法監察通訊所得的資料,無故洩漏或交付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廿七和廿八條規定,因職務知悉或持有監察通訊應秘密之資料,無故洩漏或交付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黃總長是否違法?請檢察官摸著良心辦案。

有人認為違法監聽立法院總機的問題不大,因為立委的形象很差,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國人可以瞧不起某些立委,但不能因此而踐踏國會,國會代表人民監督政府,如果不能捍衛國會尊嚴,最壞的狀況就是回到獨裁,獨裁者隨時可以派特務抓人,還不告知下落;假如人民放任行政權踐踏立法權,遲早會淪落至此。

台北地檢署正在偵辦黃世銘洩密等案,法務部透過行政調查的方式,組成監聽調查小組公布「特偵組不違法」的烏龍報告,現在又有檢評會介入調查,「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法務部就是要以上級機關的身分,左右台北地檢署的偵辦方向。

如果這不是指導辦案,什麼才是指導辦案?

如果這不是干涉司法,什麼才是干涉司法?(
【第 17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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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23 11:26:24
立委:馬江黃濫權 形同宗教裁判所
〔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蘇芳禾/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痛批馬英九為發動政爭,檢察總長黃世銘越級向總統報告、特偵組非法監聽國會,甚至尚未結案前就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形同扮演「中世紀宗教裁判所」,宣判立法院長王金平死刑,如此濫權的政府應該下台負責。

另對民進黨尤美女指控,花蓮地檢署偵辦唐碧娥貪污案時,曾成功監聽○九七二立法院總機(節費電話),法務部長羅瑩雪昨接受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質詢時辯稱,「當時也沒有錄到任何東西」。對此,尤美女痛批,當時監聽譯文一大疊,羅仍在硬拗,睜眼說瞎話;又或起訴書根本是「亂寫、造假」,她會持續追查。

江舊文談濫權 段宜康:很諷刺

段宜康昨在總質詢拿出江宜樺在二○○六年投書媒體文章指出:「憲政主義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政府的權力必須受到節制。」

段宜康抨擊,當初江宜樺教授指控的濫權就是馬英九政府正在做的事情,實在很諷刺。一旁的羅瑩雪說,特偵組是在非行政調查時進行監聽;段批評,妳真的很丟臉,請問哪一條法律允許政府公布監聽譯文?羅竟然說:「我若回答就會被質疑是指揮辦案。」此話惹惱段宜康,痛批羅下台吧!

段表示,根據法院組織法,特偵組的職權範圍僅限於正副總統及五院院長等貪瀆案件、候選人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及重大貪瀆等案件,特偵組憑什麼作行政調查?這是嚴重越權和濫權。江揆答詢時仍否認特偵組濫權,但遭段痛斥,不要浪費時間耍嘴皮子,你根本回答不出來。

隨後,段宜康搬出刑事訴訟法「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的規定說,整起案件尚未定讞,總統和特偵組就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江宜樺答覆時拿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為例,段立刻打斷江的話痛斥林益世案已被起訴,如今關說案尚未定讞,馬英九就說「王金平院長的行為是台灣憲政史上最恥辱的一天」,馬已判王死刑,黃世銘與特偵組扮演打壓異端份子的「中世紀宗教裁判所」,對王金平與柯建銘進行道德指控,國會自律去哪裡了?

江指王柯關說 王金平抬頭聆聽

段宜康還當著主席王金平的面質問江宜樺:「你多次在院外談司法關說,究竟是誰關說?」江不願正面回答,段三度追問後,江坦言:「根據特偵組交給行政院的調查,認為貴院王金平院長及柯建銘委員在通聯對話中,有牽涉疑似司法關說個案的情形。」坐在主席台的王金平則面無表情抬頭聆聽雙方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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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13-10-23 11:53:46
三流政府 狡辯一流

記者鄭琪芳/特稿

馬政府執政後,薪資倒退慘況成為全民心中的痛,高官們卻只會不斷找藉口,掩飾政績難看的事實。最新的託辭是,行政院長江宜樺、主計長石素梅等人的「縮減工時、實施勞退新制等於變相加薪」之說,一副自認委屈、只怪人民不知好歹,其詭辯技能之高,對照其施政之無能,真是絕大的諷刺。

國內實質薪資倒退十幾年,是二○○九年金融海嘯以後的事;至於閣揆與主計長提到的「縮減工時」及「勞退新制」,分別自二○○一年一月及二○○五年七月實施,根本不是馬政府的政績;且當年政策上路後,除了二○○二年網路泡沫時期,國內薪資大多能維持成長,實質薪資也未倒退十幾年,馬政府執政後,實質薪資才加速倒退。

更何況「縮減工時」政策不易落實,許多企業的文化是「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員工的實際工作時數並未縮減;若因此簡化為「縮減工時相當於為勞工調升十二.四%薪資」,真的是太不了解民間疾苦了。

主計總處昨又有最新說詞,指「近四年來我國實質薪資成長幅度高於南韓、新加坡、日本及美國」;官方刻意以金融海嘯時期做為比較基礎,只是利用「跌深反彈」假象欺騙人民,更別說其他國家實質薪資並未倒退十六年了。

馬政府遲遲拿不出政績,還不肯正視政績難看的事實,從未為施政錯誤或政策跳票道歉就算了,高官們還一個比一個傲慢、一個比一個強詞奪理,脫序發言、離譜行徑不斷激怒人民,讓人民的不滿愈來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