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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件 烽烽烽 大明王朝放烽火 2013-09-13 00:42:03
令人毛骨悚然的政治凌遲!

中國人的政治鬥爭就是你死我活!不但鬥倒,更要鬥臭,手段毒辣殘酷,要讓政敵的聲與名俱裂,永世不得翻身!

馬英九發動的這場權鬥,整肅異己,毒辣陰狠,很有「中國特色」,尤其「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他藉特偵組監聽電話的內容,對立法院長王金平展開最殘酷的「政治凌遲」,三天來,每天殺得刀刀見骨,讓王金平千刀萬剮,不但國會議長不保,更要把他的名譽碎屍萬段!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特偵組長期監聽在野黨黨鞭柯建銘,錄到王金平致電柯建銘的「關說」電話,檢察總長黃世銘越級向馬總統報告,在馬拍板下,黃發動對法務部長曾勇夫的鬥爭,逼曾下台,馬則對王展開政治獵殺,逼剛出國嫁女的王金平立即回國,根本就是要王速速回國引頸就戮。

馬口口聲聲批判關說是民主法治之恥,但是,特偵組藉刑事監聽所得無關犯罪內容,檢察總長竟違法拿去報告總統邀寵,馬總統更藉此做為打擊政敵的政治鬥爭工具,馬、黃更是破壞民主憲政的劊子手。

試想,特偵組可以把刑事案監聽所得,呈總統做政治鬥爭之用,這不就是明朝皇帝—東廠太監(魏忠賢)—錦衣衛的恐怖統治翻版嗎?

關說影響司法審判獨立,曾勇夫已因而下台,王金平更遭千刀萬剮;但是,毀憲濫權的總統、違法越權的檢察總長,破壞民主憲政的犯行,比關說嚴重百倍,該當何罪?上刀山、下油鍋,恐不能贖罪於萬一!
【第 1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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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2:53
毛骨悚然 真的夠狠


◎ 李明良

洪仲丘冤死案,國防部與陸軍司令部鬥;基隆市長彈劾案,監察院長與監委鬥,這都剛落幕不久,現柯建銘的全民電通案涉及關說,又爆發檢察總長黃世銘與法務部長曾勇夫鬥;總統馬英九與立法院長王金平鬥,這些赤裸裸的政治鬥爭,鬥得讓人看了真的是「毛骨悚然」!

總統馬英九外表確是給人有溫文儒雅的感覺,但他對政敵或不聽他話的人,鬥起來可是狠角色,絲毫不手軟:

馬控告侯寬仁偽造文書,已獲不起訴處分,馬聲請再議再遭駁回,不服,又向地院聲請「交付審判」;身為總統,連一個小小檢察官都不放過,只因侯寬仁是因特別費起訴他的檢察官,讓侯很感慨:這是檢察官宿命,但有必要這樣趕盡殺絕嗎?讓人聽了鼻酸,夠狠吧!

立法院長王金平早上八點搭機為女兒婚禮赴馬來西亞之際,特偵組旋即在十點召開記者會,公布監聽資料,指王為柯案向部長曾勇夫關說,除強逼曾辭職外,更要王金平儘快回國說分明,總統明明知道王院長九月六日為女兒婚禮出國,隔日卻急著要秘書長曾永權告知王趕快回國,只因王金平主持立院議事不夠聽話,藉機整肅,夠狠吧!

至於對陳水扁「非把他關到死不可」的狠,人盡皆知,就不必多說了!台灣人,你「毛骨悚然」了嗎?
【第 2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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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3:33
特偵組真的該廢了


◎ 吳景欽

檢察官職司犯罪偵查與訴追,又擁有極為廣泛的緩起訴處分的權力,自須保有其獨立性,故檢察體系雖隸屬於法務部,唯法務部長卻僅能為檢察行政的輔助與監督,而不能為個案偵查與訴追的命令與指示。至於檢察長,雖基於檢察一體,對下級檢察官有指揮權限,但對於個案是否追訴、是否上訴等,仍須依法為監督,而非可恣意妄為。

既然依法院組織法第六十條第一款,檢察官針對犯罪的訴追,只能是依法行使職權,自不能有其他因素的考量。故若法務部長對具體個案為施壓、檢察長濫權要求不為上訴,檢察官並因此聽令而為,則此等官員就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的濫權不為追訴罪之共犯,而因有部長涉案,致屬於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由特偵組專屬管轄之案件。

依此而論,特偵組理當全力訴追此等人員,但讓人不解的是,其卻將此案函送監察院與移送檢察官評鑑,似意味就算查有關說之事,但因濫權不為訴追罪的成立,須為明知且要件極為嚴格,若又苦無部長與檢察長施壓之事證,僅憑監聽之隻字片語,或可為茶餘飯後的話題,卻難成為法庭的證據,致只能移送其他機關為懲處。但問題是,若如特偵組所言,此關說案事態嚴重,並已對司法威信造成極大傷害,則僅以行政懲戒為對待,豈非是種輕縱,致有濫權不訴追之嫌?

退一步言,就算難以定罪,既已成案,就應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為不起訴處分以來終結,免使此案陷入懸而未決的狀態。怎可大開記者會,並對相關人等大加斥責後,而草草為簽結?也難怪讓人有權力鬥爭的揣測。

於二○○六年,原本是為防制高層公務員貪瀆犯罪所設的特偵組,如今看來,不僅成效難以發揮,卻已成為政治角力,甚或是挾怨報復的工具。與其如此,不如廢除特偵組,而回歸正常的檢察體制。
【第 3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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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4:27
監聽 國家恐怖主義


◎ 黃國華

馬英九說了一大堆道德文章,令人厭惡!

我們當然反對關說,因為這樣違反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情感,但是我們更應該反對的是國家浮濫的監聽行為!特偵組監聽,然後將監聽譯文交付黃世銘,黃世銘再報告總統,讓馬英九取得可以鬥爭王金平的資訊,取得發動攻擊與不發動攻擊的機會。

隱私權是人權的核心價值,但它的代價並不便宜,我寧可王金平關說成功,也不願意他隱私權被侵犯;因為隱私權是自由的重要成份,「不自由,毋寧死」的血淚奮鬥殷鑑不遠。

人民的隱私一再遭到國家機構的踐踏,法官核發監聽票有沒有遭到不當的影響?有沒有濫權?監察院應該儘速調查,監聽的法制度也應該通盤檢討。
【第 4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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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5:13
有「金小刀」的風格喔!


◎ 張家偉

先是由特偵組開場,緊接著行政院長江宜樺二度約見曾勇夫,讓他知所進退。馬英九先是用黨主席身分希望黨員王金平盡速回國說明,續接著用總統身分開了記者會痛批王院長,且稱這是台灣民主法治最恥辱的一天。司法體系、情治體系、府院體系、黨體系全都用上了,馬英九等於押上了所有籌碼,短短三天,一次ALL IN!還是趁王院長嫁女兒出國剛上飛機不久就開始動手的!

但不管是林益世貪污索賄案、賴素如貪污索賄案、廣大興漁船船長遭菲國射殺案、洪仲丘遭虐死案、苗栗縣大埔案、基隆市長關說案、台北市雙子星弊案,我們何時見到馬總統如此迅速的一連串反應呢?是不是不久前過境美國時,金溥聰有給一個錦囊妙計呢?否則時間點上真的啟人疑竇—有什麼深仇大恨到這種翻臉的程度?且這幾招也頗有「金小刀」的風格。

立法院開議時間是本月,新會期最大的兩個重點就是核四公投、服貿協議。回顧王院長對服貿協議的談話,包括朝野協商決定從備查改為審查,且逐條審查、逐條表決。也曾表示,立法院依據朝野協商結論,要開二十場公聽會…立法院會以國家整體利益為整體評估,做出具體審查意見。最近更說過,新會期即將開議,到時有核四公投、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年金改革及總預算等重要法案等待處理,每案都應考量國家利益理性評估。

這當中的談話對比現在國民黨茶壺內的風暴,整個脈絡比較清晰了—馬英九行政、司法權攬握在手,剩下就是覬覦立法權而已。
【第 5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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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6:02
特偵組還有存在的必要?


立委黃昭順,最近剛以最高票當選國民黨的中常委,應有相當的黨意基礎,昨天,她公開指出:「我對於肆無忌憚的監聽,非常有意見。如果我們的監聽是用這種方式的話,我想我們整個的民主是倒退的。」「所以特偵組是不是應該繼續存在,我們有討論的空間。」

黃昭順不敢直攖馬英九之鋒,於是隔山打牛。因為,馬英九在九月八日以總統的身分,發表痛斥國會議長「政治關說司法」的聲明,其所引述且標榜的,正是特偵組越級提報給他的監聽資料。馬英九「未審先判」的行徑,令所有學法律的人都瘋狂了,而所有稍具法律基本常識的公民則感到憤怒與恐懼。此一心態反映的是,今後在台灣,何謂合法?何為正義?誰能存活?俱由馬英九一個人說了算,這種事情做得出來,此後他還有什麼是不敢做的?

國民黨體制內的所有高級同志,看到王金平的下場,再看到馬英九改派蕭萬長取代連戰出席APEC非正式領袖會議,絕對理解一場腥風血雨已經開始了。國民黨的權力惡鬥,原本不是外界關切的重點,但是如果對照中國大審薄熙來的手腕,可以下個定義:馬英九已經提前在台灣施行「中國化」了,只是手段更為野蠻粗暴。中南海尚且知道藉由將審訊過程公開,來唱齣程序正義的法治戲碼,然而台北凱道上的總統府居然把監聽反對黨、調政治對手通聯等民主國家共認的醜聞行徑,援引為實施帝制統治的工具。連藍營自家立委都抨擊「肆無忌憚」、「民主倒退」,一點也沒錯。

特偵組遭指控違法亂紀,可由昨日檢察總長黃世銘親開記者會的內容,提供更多的疑問。第一,黃總長特意出示針對柯建銘的監聽許可書,強調已經法官核可,為合法監聽。還說核發監聽票沒多久後,就查獲國會議長、曾部長、高檢陳檢察長涉嫌關說。這不正是非常典型的監聽A案卻查B案?不知道特偵組還「順便」聽到了多少反對黨內部的政治運作?有沒有也向總統報告?

第二,黃總長強調本案是「司法史上最大的關說弊案」,並說新竹地院庭長曾因關說被起訴。既然如此,總長為何未將一干人等起訴?總長是否觸犯濫權不追訴罪?特偵組為何宣布「查無刑事不法」,因此將曾勇夫與陳守煌分別函送監察院及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行政調查?依此案情,這又是哪門子的「史上最大」?法律人使用如此不精確的誇飾語言,國人聽來真是驚駭莫名。

違反常理者不只一端。有關總長為何將司法個案在未簽結時即將監聽資料向總統報告,特偵組竟以憲法第四十四條為由宣稱合乎憲法規範,輿論必須請問:本案哪一點關乎「院與院間之爭執」?若有,總長應該報告行政院長,再由院長報告總統,何以直奔總統官邸?這條總統與總長之間的密道,已經暗度多久?若真只一次,如何熟門熟路若此?

昨天,已有法界人士集結,分別到北檢與特偵組告發馬總統與黃總長等人涉犯非法長期監聽、監聽內容非法使用、非法行使監督權、對證人不當具結、新聞稿偽造文書、非法調閱議長通聯紀錄、違反公務員懲戒法、違反個資法、以及涉嫌洩密等罪,就此,特偵組是否應進一步說明?總長又是否同意暫時請假以靜待調查結果?如何自證機構繼續存在的必要?

這些來自社會廣大的質疑,同樣嚴厲衝擊馬英九繼續在位的正當性基礎,馬先生面對重啟白色恐怖造成人民深惡痛絕的違法違憲指控,理當儘速說明,否則社稷必將動盪,難有寧日。
【第 6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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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6:37
「無能」標籤換成「歷史罪人」


馬英九突下重手,一改長期包裝的「溫良恭儉讓」形象,讓外界嚇了一大跳,在大熱天依然感到冷颼颼,毛骨悚然。有人差點罹患憂鬱症,擔心台灣會不會恢復戒嚴?放心啦,如果馬宣布戒嚴,他將成為第一個被推翻的總統,被人民送入大牢。他在兩蔣統治後期曾扮演戒嚴化妝師的角色,可能很想戒嚴,但絕對沒有那個膽量。

外界一直將馬的執政無能,界定為「笨蛋」,但看他這次出手之狠毒,真的令人改觀了。他絕對不是笨蛋,而是壞蛋。如果他笨,怎麼敢在聲望只剩十三%時對國會議長、法務部長下手?所以他是聰明的,了解即使滿意度十三%,但權力仍是一百%。而且,很明顯的,他想用盡這一百%的權力,為目前無能的歷史定位翻案。

政治人物策畫一樁行動,必然有現實的動機,不會只是為了完成表面宣稱的價值理念,而不惜玉石俱焚。合理推估馬英九意圖鏟除王金平,應是有感於「十三%、無能」已是貼在他頭上的標籤,因此不惜自曝違法濫權監聽的醜陋行徑,也要用關說案將王金平與柯建銘綁在一起,塑造他的改革之所以無法推動,都是王與民進黨掛勾阻礙的結果。

誠然,馬的企圖未必可以得逞,他的無能不會因為鬥倒王金平而改變。但是王一旦被推倒,未來的接任人選勢必對馬言聽計從,一定會在國會不擇手段、不顧民意反彈,強行推動核四、服貿等重大爭議方案。如此一來,他這個聰明的壞蛋將聰明反被聰明誤,歷史定位由「無能」變成「歷史罪人」。
【第 7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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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7:27
論馬總統傷害司法獨立


◎ 許惠峰

馬英九總統開記者會,明白定調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乃是對司法獨立的一大傷害。

何謂關說,法律上並無明文,然對於如何影響司法獨立卻有很多方式,比如:馬總統對陳前總統龍潭購地案獲判無罪,公開表示「司法判決應符合人民之期待」;對陳前總統聲請保外就醫之請求,表示「保外就醫就等於是放了」;以及此次召開記者會公開宣示「這不是關說,什麼是關說」。凡此種種言論,皆已公然對司法機關之決定產生影響。以其總統身兼執政黨主席之位高權重,其言論結果造成龍潭案迅速改判有罪定案、保外就醫被駁回,此難道沒有對司法獨立造成影響嗎?

此次王金平事件,馬總統於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結果,並移送監察院調查後,迅速對外定調此為關說,試問,監察院之調查結果能不受影響嗎?國民黨考紀會能說不是關說嗎?馬總統之邏輯似乎告訴國人,關起門來、私底下說的叫「關說」,而公然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或於未三審定讞前表示其個人之看法就不叫關說,究竟何者對於司法獨立之侵害更甚,不言自明。

司法獨立之維護固然為全民之共識,任何破壞司法獨立之行為都應予以嚴厲之譴責,公然對法院判決表達不滿,以及私底下請求檢察官審慎考慮是否上訴,兩者皆有可能對司法獨立造成侵害,然前者卻可以總統之身分,公開透過媒體間接暗示承審法官應如何處理,猶不知其行為已影響司法獨立。而對於私底下事實猶不明確之關說疑雲,直接定調此為關說,實令人有「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之感。如此雙重標準之司法判定,如何能令人信服?

法律之核心價值在於公平,亦即標準之一致性,馬總統身為國家元首,本應恪遵憲法,維護民主法治;然,觀其作為,「如果不是違法亂紀,那什麼是違法亂紀?」
【第 8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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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8:10
馬黃破壞體制甚於王柯


◎ 邵學禹

特偵組一開始是以柯建銘涉及陳榮和法官收賄案的名義,申請監聽獲准。既然該案經兩年監聽已釐清柯建銘之涉案嫌疑,那麼其監聽內容便應銷毀,不該挪作他用。但是,馬英九總統、黃世銘檢察總長不僅將任務編組的特偵組化為私人廠衛,又將無法用於貪瀆案上的監聽文挪作鬥爭工具,對於體制的破壞實甚於王金平、柯建銘兩人。

專制政權的領袖最喜歡運用特務,這些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獨裁者們,透過特務窺探私人隱私,掌握下屬秘密,必要時便將這些私隱做為武器,對不服己意者臨之以威,以求事事順遂己心。

不管目的如何正當,一旦手段失當,那就什麼也不是。通往地獄之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馬陣營如此行事,正是以善意之名行邪惡之舉,對台灣的民主體制必將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第 9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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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9:00
從女人的角度看政爭


◎ 謝又新

人家都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向來有淚不輕彈的爸爸,也會在為女兒覆蓋新娘頭紗當下掉下不捨男兒淚!記得我家女兒結婚時,爸爸也哭了!馬總統是不能體會的!因為他沒有經驗,也沒有同理心。

從新聞歷史畫面得知,王金平在參加女兒畢業典禮時,不計形象感動到第一次在鏡頭前流下男兒淚,即知院長和女兒感情很好!嫁女兒是何等大事!世上哪有人這麼不近情理、不懂人情事故,要爸爸不參加女兒婚禮,提早離開?

還真的有耶!此人正是當今總統馬英九!明知王院長此次出國,就是要低調赴馬來西亞為女兒完成終身大事;王院長也事先跟馬總統告假,馬總統也准假了,但卻在王前腳踏出國門,總統馬上出重手,還一刀要王斃命!

即使王院長提早一天回來,也來不及了!君不見,王院長未回國,黨祭未開鍘,行政院長江宜樺已表示,沒有王金平的立院,我們已準備好了!青出於藍,更勝於藍!還真不能小覷「自由派學者」江宜樺的狠啊!
【第 10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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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49:39
這樣的馬騜,非下台不可!

馬英九把吳敦義與江宜樺召來當左右護法,召開記者會,短短的「最恥辱」聲明,結結巴巴的,唸都唸不成句子。與其說是「聲明」,不如說更像「聖戰」般下「誅殺令」,完成九月獵殺王金平的任務。

這個聲明,荒謬極了,原文具在,一定可以留下當千古笑柄。不覺想起○八年瑪麗‧麥卡錫(Mary McCarthy)指控莉蓮‧赫曼(Lillian Hellman)的名言:「她寫的每句話都是謊言,包括『和』以及『這個』…。」介入司法關說之高,絕超不過馬英九。○八年五月二十日政權交接一個小時、扁卸任才一小時不到,馬就對扁下誅殺令,這不是政治介入司法是什麼?金改案,周占春法官改判陳總統無罪,馬立刻公開發聲明,說此判決「背離人民期望」!立召立法、行政、司法三長會談;結果高院自為判決,龍潭案以「實質影響」判扁有罪。那麼,以政治介入司法的始作俑者,不是「他,馬的」,是誰?馬自己赤裸裸地放大火燒司法,卻不許州官點小燈?這才是真正可恥之人行可恥之事。

故而台灣「民主政治之恥」,不在「這一天」,而是從○八年五月二十日到現在;如果上推馬統當特務學生,那就不知從何算起了。重點是,馬英九才是最恥辱的開始,這是千古的確論。

馬英九公開在國人面前搬演宮廷惡鬥大戲,連國際媒體都看不下去,譏之為「bungling」,這是國際再認證,台灣的臉全給丟光了。為什麼說「宮闈」?馬英九若以總統身分,絕不能對國會議長指手劃腳,因為國會自主、自律是天條,這是權力分立之關鍵。更何況,王金平即使罪證確鑿,卻沒有經過司法程序,在無罪推論下,馬英九如何能說︰「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的荒唐話。馬英九要宰殺王金平,只有以黨主席身分祭出黨紀,才能夠避開憲政危機;然而,馬英九說︰「身為總統,不能迴避。」這不折不扣是黨國思維與黨國作風,既破壞憲政體制,也破壞三權分立,當然重創民主。

為虎作倀的自是檢察總長黃世銘;「他不是打手,誰才是?」他既悍然無視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又公開表明自己到府「洩密」,可笑的是,所持的法理竟是憲法四十四條的規定。難道檢察總長不知道此一憲法條文屬於總統專用?換句話說,有而且只有總統可以援用此法。檢察總長引此法用,是違憲違法之舉。故而其他的理由再多,全在憲法之下,所以黃世銘的洩密,比葉盛茂還可怕,因為成為馬騜的打手了。

再引史學家傅斯年的名文題目做結罷:這樣的總統,非下台不可!也用「他,馬的」話當註腳,馬統下台「這件事情,沒有和稀泥的空間」,如果尼克森竊聽都要下台,何況馬英九摧毀憲政體制呢!
【第 11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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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50:56
黃世銘或馬英九 擇一下台


◎ 董森霖

在連戰力挺,及眾多黨籍立委、中常委甘冒大不韙之下,王金平不理馬的咆哮,不亢不卑,狠狠一記棉花拳,把馬核心及黃世銘打得踉蹌不堪,並把特偵組的醜陋暴露在公眾面前!

事態發展至此,馬勢必以「偏聽」不當,將黃世銘去職,平息政爭。否則國民黨必然分裂,馬必將成為亡黨的歷史罪人!

其實,國人關切的,不是政治鬥爭或國民黨內風暴,而是馬政府有照顧人民福祉嗎?何況,馬的特別費案究竟有無關說,不是一紙聲明可以釋疑,別忘了國民黨才是關說文化的始作俑者。加上如今治國敗壞,統御五院更一團亂,連自己親信都貪腐不堪,導致國際媒體批判中華民國總統是「笨蛋,馬英九」(Ma the bumbler),給人「行政笨拙」的印象(a widespread perception of administrative bungling)時,難道不是國人的恥辱嗎?怎不知「下詔罪己」?

做不好,就下台,別再誤國、誤黨!
【第 12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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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51:36
違憲禍害大於關說


◎ 涂醒哲

台灣人遇到困難,常向立法委員求助,幾乎所有立委都會接到選民請託,從職務請調、病床請求,到司法案件甚至工程開標,可說是不一而足。王金平是立法院龍頭,當然也有民眾服務。

打個電話、寫個信,算是關心,關鍵在行政機關買不買帳。如果行政部門長官接到這種請託去了解現況,並說明依規定處理,結果可能是行政部門部屬體察上意,但也可能本來就是依規定處理。若因此說這些是關說,則關說到處都是。

部屬體察上意若「違法」,應依法處罰行政官員。如果上級長官以「施壓」方式脅迫部屬,如基隆市長張通榮;或立委施壓行政官員(如曾永權等立委要求法務部不得對馬英九上訴,或要求侯檢察官迴避);或行政官員索賄(如林益世)再代為施壓,都是違法的。這些以施壓試圖改變行政官員的作為,都比關說來得嚴重多了。

馬英九放著官員施壓索賄不管,放著民代施壓官員不管,反而把關心當關說,動用特偵組「違法監聽」來打擊異己,其違憲違法嚴重性更甚於施壓。全民應唾棄馬英九用特偵組做東廠的反民主作為。
【第 13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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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52:30
黃世銘公然踐踏憲政民主


◎ 張錦俊

憲法第四十四條之條文,如同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之規定一樣,都是我國原先內閣制憲法中所具有的條文。因此,總統若要中立地調解五院爭議,便須同時認知到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之憲法條文精神。

最高行政機關既然為行政院,特偵組理當向行政院長提出行政調查報告,怎會改向總統報告?顯然特偵組刻意選擇性解釋憲法,並甘於淪為總統的政治打手。

況且,特偵組將國會議長關說但無違法事證的監聽紀錄向總統報告,竟然不認為會挑起立法行政爭議,反而認為可讓總統召集各院院長解決爭議,這邏輯令人匪夷所思。

憲法之所以限制行政、立法、司法等中央機關之權限,最終目的是在於藉由限制中央機關權限以保障人權,特偵組在向總統報告無違法事證的監聽紀錄時,應認知到這是否會造成行政濫權而變相箝制立法權限、踐踏人權。

特偵組以維護司法獨立之名,試圖以行政權來箝制已被剝奪調查彈劾等權力的立法院,試想,當行政權持續膨脹時,司法獨立如何確保?當總統可以掌控立院決策以推行政策意志時,民主過程中的少數意見及基本人權如何被確保?這才是更大的憲政危機所在。
【第 14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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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53:23
馬英九正在「創造條件」鍘王金平→過服貿→習馬會


常見落後國家的軍人,利用國家元首出訪的機會發動政變,建立軍事獨裁政權。王金平雖然不是國家元首,卻是民主國家中由憲法保障的的民意機關最高首長,也因為出國,被馬總統利用「天賜良機」而誅殺。因此是一種變相政變。

什麼原因促使馬總統用這種不光彩的手段來實現獨裁權力呢?就是為了追求歷史定位、實現「習馬會」。「習馬會」重要嗎?當然。爭取諾貝爾和平獎必須有一個標誌性的事件。讓我們從以下重大事件日誌來看其中的「誅」絲「馬」跡。

六月二十八日,特偵組監聽到王金平給柯建銘的電話。政治敏感度非常高的檢察總長黃世銘,不可能麻木到八月三十一日才向馬英九報告。

七月四日,旺旺集團公佈四成七民眾支持「馬習會」,反對三成四。

七月十日,馬英九接受壹電視訪問,拋出「馬習會」議題。為免人民擔心馬英九為會晤而矮化自己身分,陸委會發言人吳美紅表示,馬英九總統在任內不論時地,都是「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

八月十一日到十三日,馬英九在紐約與「地下總統」金溥聰見面,不可能不談「馬習會」與王金平的問題。

八月十六日,馬英九在巴拉圭立即表示,他正積極爭取以「經濟體領袖」的身分,出席今年在印尼舉行的APEC。才一個多月,馬英九從「中華民國總統」主動降格為「經濟體領袖」,「馬習會」成了「習馬會」。

八月十九日,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回絕,要馬英九「多創造條件」。馬英九把國都賣了,北京還要什麼?

八月二十六日,馬英九接受媒體專訪時承認,參加今年的APEC,「條件還不夠」。

八月二十八日,台灣蘋果日報就此發表〈請總統府回答〉(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28/35253020/)的社論,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問馬說「努力創造條件」是什麼意思?

九月六日,特偵組舉行記者會,馬總統當天及其後連續多天發重砲,人們才醒覺,誅殺王金平是為通過兩岸服貿協議清除障礙,而為「習馬會」創造條件。

馬英九以總統身分為王金平定罪,再以黨主席身分釜底抽薪,將王金平免除國會議長職務,這種「兩面人」身分只有黨國體制才可能出現,與中共以黨的「雙規」來界定是貪官再交給司法處理異曲同工。

國民黨內的非馬勢力兔死狐悲。但是面對白色恐怖與利益誘惑,會造反嗎?可是事情並沒有完結,馬總統追殺王金平的記者會,左右兩位大將是副總統吳敦義與行政院長江宜樺,就是未來正副總統候選人,其他人敢有不軌,王金平就是下場。

將來面對中國還是台灣本土的利益,馬英九會選擇哪個,也很清楚了。對本黨同志尚且不擇手段,對在野黨與民眾,難道會溫良恭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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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54:17
一場拙劣的政治整肅行動


馬英九總統剷除立法院長王金平職務的鬥爭,有人以「九月政爭」稱之。對於事件本質,馬英九強調是王金平「關說侵犯司法獨立」、檢察總長黃世銘以「司法史上最大醜聞」跟進。另一方面,王金平以「特偵組濫權違法」自辯,另一當事人柯建銘則指係馬英九掌控國會、檢調,打擊民進黨的「一石三鳥」之計。在我們看來,這是一場馬英九所發動的拙劣政治整肅行動。

事件的本質再簡單不過。八月三十一日,台灣正為康芮颱風帶來的豪雨所苦,南有火車出軌、北有落石砸車,黃世銘卻帶著剛出爐的筆錄及監聽報告,夜奔總統官邸。馬英九一聽,此案事涉王、柯兩人,見獵心喜,新仇舊恨激起一舉收拾國會兩大石頭的念頭。於是,一場政治行動隨後展開,有如國人所見,檢察部門因之雞飛狗跳,國會面臨動盪,執政黨有分裂可能,憲政體制已橫遭踐踏,這是一場不擇手段整肅異己的鬥爭。

從現已出手的招數來看,馬英九盤算昭然若揭。要教訓王金平,迫使國會議長聽話,其實不必一再使出狠招,咄咄逼人,只需拿黃世銘提供的「黑材料」私下威逼即可達到目的;馬英九所要的,從而顯然是國會的絕對控制權。其次,鬥倒王金平當然有風險,但馬英九自忖民調反正只有十幾趴,死豬不怕熱水燙,只要層次拉高為「國會議長為反對黨總召關說」的「大是大非」,在泛藍政媒助陣之下,說不定有助一掃「無能」、「懦弱」形象,博得深藍支持,兼對中間派欺之以方。

直指國會議長「關說侵犯司法獨立」,甚至宣稱是「台灣民主法治最恥辱的一天」,馬的算盤容或自覺如意,說唱演都冠冕堂皇,現實上卻難逃公眾檢驗。

最基本的,王金平關說,如罪證確鑿,不勞總統出馬,必定「一槍斃命」。然而,不論馬或特偵組,所提證據薄弱不全,出自供述筆錄、監聽譯文或通聯紀錄,都屬淺薄而間接,不但當事人不服,公眾不信,且相較於整肅手段之嚴厲,顯然政治整肅才是目的。

特偵組在整個行動最有爭議。檢察總長把個案上報總統,既逾越法定權限,也破壞憲政體制。特偵組「續行監聽」,卻未另案聲請監察書,且公開「偵查」名義下的監聽譯文,做原監聽名義外使用,加上非法調閱非犯罪嫌疑人通聯紀錄,都屬違法行為。涉及違法濫權,不但總長面臨法律追訴,特偵組坐實了「東廠」的指控,也引來存廢的爭議。

發動整肅行動的馬英九自是罪魁。為了鬥倒王金平,他動用國家機器的特偵組,由同黨行政院長對立法院長的適任說三道四,加上自己以黨主席威嚇考紀會剷除王金平。總統兼黨魁的錯亂與濫權,以致馬英九雖初步如願鬥倒國會議長,代價卻是政黨凌駕憲法,也犧牲了政府權力分立的基本原則。

尤有甚者,在整肅王金平的過程,馬英九身為法律人,卻違反法治最基本的原則。他違反無罪推定,只憑特偵組顯有問題的證據就未審先判,不但不讓王金平辯駁,也不待考紀會或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等機構走完必要程序。他選擇王金平在外國辦喜事時動手,進行缺席審判,盡失人情義理。他一人說了算,黨內有大老出言為王金平緩頰,他隨即令「童子軍」不假辭色,嚴厲駁斥。

正因手法如此粗暴,在整肅王金平之後,馬英九的麻煩才開始。國會、檢察部門、國民黨的內部鬥爭都蠢蠢欲動,而民調或輿論都以負面反應為多。馬英九如果打算以「杜絕關說」挽回聲望,看來難以得逞,反而助長公眾對他「刻薄寡恩」、「沒有朋友」的「獨夫」惡評。更受矚目的,王金平的因應反擊才要開始,整肅行動從此轉為鬥爭階段,對台灣民主發展是福是禍,或難預料;馬英九連黨內整肅都搞得拙劣無比,已成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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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55:00
如果這不是馬,那什麼才是馬?

◎ 莊柏毅

馬英九總統說:「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有樣學樣,馬上說:「如果這不是政治鬥爭,那什麼才是政治鬥爭?」「如果這不是干涉司法,那什麼才是干涉司法?」「如果這不是違法手段,那什麼才是違法手段?」「如果這不是憲政危機,那什麼才是憲政危機?」

這種「如果這不是……,那什麼才是……?」的造句法,的確是非常實用的應用文;利用這種造句法的辯證方式完全不需要任何證據佐證,就可以直接混淆視聽、擊倒對手,進而取得完全勝利,實在值得各級學校國文老師加以推廣教學!

舉例言之,如欲指鹿為馬,只需稱:「如果這不是馬,那什麼才是馬?」就可獲得辯證上的優勢。這種造句法的重點就在於,先肯定錯誤的命題(即:鹿是馬,馬是鹿),再根據錯誤的命題反問對方(即:如鹿不是馬,那什麼才是馬?)。

尤其在雙方地位不對等的狀況下,很容易淪入所謂「定調」的漩渦中。當優勢的一方先「定調」錯誤的命題(即:鹿就是馬),該錯誤的命題反而成為正確的命題(即:鹿成為馬),那正確的命題就會變成錯誤的命題了(即:馬成為鹿)。

縱使在雙方地位對等的狀況下,一方若先肯定錯誤的命題(即:鹿就是馬),再根據錯誤的命題反問對方(即:如鹿不是馬,那什麼才是馬?)對方必定陷入「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的困境中,亦不失為詭辯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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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55:49
冷看馬幫滿嘴講道德


◎ 祝平次

馬英九、江宜樺和黃世銘利用國人對「杜絕司法關說」的普遍期待,不經正當查證過程,就對王金平、柯建銘進行道德審判,可以說是一種披著道德外衣的政治之惡。

江宜樺身為行政院長,屢屢對媒體放話,完全不顧慮立法院做為行政院施政之法源、監督機構應有的尊嚴。徒為政治學者,不依法自持、避免評論立院的事,反而順從馬的個人意志,不顧體制,興風作浪,逼曾勇夫下台;彰顯出的是對個人仕途的顧念,與對國家利益的輕視。

黃世銘則罔顧自己檢察總長的身分,曲解法律,對於別人質疑自己違法的行為,模糊帶過,其適任性更是大有問題。

首先,對於法律規定,不能向總統報告個案。黃世銘即使認為有必要揭露偶然得知的犯罪,也應考慮到自己進行調查的適法性與被調查對象的法律身分。就本案而言,首先要確立的即是自己有無調查的權利、調查手段的適法性、如何認定犯罪事實與犯罪事實認定後的處置。就大法官一再強調國會自律的重要性而言,檢察總長實在不適宜在這樣的案子上,對立法院院長關說嫌疑做出判定或進行調查。

就調查手段而言,如果要再對關說進行調查,以監聽為手段,則監聽的對象應該是曾勇夫與陳守煌;但黃世銘明知這不符合監聽法,卻以另案為由,繼續對柯建銘進行監聽,說是違法監聽,一定也不為過。黃世銘應該公布監聽票、具體講出本案的各個重要關鍵時間點,以釐清自己違法監聽犯行的輕重。更不用說「關說」案也不是「他的」特偵組應該偵辦的事項。

就犯罪事實的認定而言,黃世銘居然說貪污和關說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密室會談,沒有證據。一個檢察總長居然講出不用證據就可以辦人的話,正落實了王金平濫權興訴的指控。對於曾勇夫、陳守煌也沒有約談,如果是有職位倫理的疑慮,就應該報請行政院長處理;如果怕被吃案,就應該鼓起勇氣自己承擔,完成嚴謹的內部調查,該函送監察院就函送監察院、該起訴就起訴。居然,沒有查訪當事人、沒有辦法掌握關說之具體手段及考慮關說的政治文化,就自以為犯罪違紀事實明確,那我們只要檢察機關就可以了,法院都可以關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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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59:12
馬英九發動整肅的「不可說」


九月,馬英九發動國民黨政爭,許多國人可能至今無法確認發動攻起線的主要動機到底為哪樁?其實,馬英九早就已經以行動明示了他的目的。那就是當他一手在操控司法、行政與政黨「除王」的同時,另一手則是到處參加推廣服貿協議的宣傳活動。在馬英九的認知中,要解決台灣的經濟困局,就是要到中國去發展,這是唯一的發展路徑,台灣不去,就會被邊緣化。九月,是立法院開議日,服貿協議非過不可,於是王金平這塊擋路石必須搬開。

其實,馬英九根本搞錯了。王金平回台的機場記者會上自白得很清楚,他說:「任何一任黨主席交代的任務,不管有再大的杯葛,或許有時間的落差,但金平一定會設法完成任務。」大家回想爭議甚大的ECFA,最後依舊通過,不正是如此?昨天,有知名人士評論「王金平在某種程度上面,是幫著馬英九維持這個政權」。這觀察相當符合事實,站在反對國民黨路線的人民眼中,過去五年,王金平經常是馬英九政策遂行的幫凶與共犯。

為何即使做到這個地步,馬英九到頭來仍欲除之而後快?因為,國共黑箱商議的「台入中、中吃台」經貿戰略時程,服貿協議應該早在上會期就要過,拖到這會期,王金平又主張待開完公聽會,十一月再討論,以事緩則圓,這引發了國共雙方當局極大的疑懼。因為,今年底萬一依舊過不了,就會拖到農曆年過後,然明年是七合一選舉年,民怨與衝突將來不及消化與淡忘,選舉若選不好,馬英九的黨主席不保,必然正式跛腳,這等於否決了他繼續操控國民黨接班佈局的插手權,牽連所及,二○一六年之後馬英九能否安全降落恐怕都成問題。

為了拿掉這假想的心頭之患,這是一場準備極久的部署。至少以時間回推,早在今年六月二十八與二十九日,特偵組就已經監聽到了王金平與柯建銘的對話;八月三十一日雨災深夜,馬英九得到了黃世銘親送的筆錄「證據」。於是,選擇在九月六日王金平出國嫁女兒當天展開了一連串鋤王行動。事發到現在的短短幾天時間中,已經形同把台灣倒退回了兩蔣威權時代。蔣介石當年可以越過法院直接一人親批取人性命,歷經民主化後的台灣,馬英九今天居然可以完全不受民意、憲法、法律之層層節制,得以把一切的程序正義視為廢物,幾個小時內就能要國會議長下台,那麼,有一天,總統府若要插上五星旗,不也就是一秒鐘可成的事了嗎?

馬英九之所以能夠成為毀壞民主的獨夫,憑恃的正是共犯結構的幫襯。其一是國民黨。不只考紀會被自己的中常委指為國民黨考紀史上最恥辱的一天;立院黨團不待王金平的撤銷程序尚未走完,昨天已經開始為洪秀柱扶正拉票,針對監聽更是不置一詞。近來,不斷有學者與公民團體提醒:「黨紀不能決定議長去留」、「立法院應對總統提出彈劾」、「國會應拒絕註銷王金平立委資格,由紀律委員會獨立調查關說案」等等,在現實的實力原則下,全部成為對牛彈琴。

其二是中選會。一個主辦選務的獨立機關,在收到國民黨的王金平黨籍喪失證明書,已時屆傍晚,不待次日上班再行處理,而以前所未有的行政效率,在晚間七點多以電子公文發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繼「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名言之後,再創「中選會是國民黨分會」的紀錄。這些對「千夫所指」毫無忌憚的心態,是孰令致之?

從國民黨、國會到獨立機關,一一淪為民意支持度只剩十一%的馬意貫徹者,他們沒看到「前輩」王金平的下場嗎?或者,他們也怕自己有資料被監聽、掌握了?台灣如果走到這個地步,民主機制與運作完全失靈,還不夠悲哀?這也才是今天台灣社會之所以必須嚴肅討論馬王政爭的真正核心問題所在。
【第 19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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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8:59:46
馬握著血淋淋的君子劍


只有馬鬥王,哪來的馬王鬥?只有馬解決掉王,哪來的馬王對決?只有一面倒的鬥爭,哪來的政爭?

強凌弱,不仁;眾暴寡,不義。馬整肅王的過程不仁不義,若這不叫殘酷,那什麼才是?洪仲丘冤枉關禁閉,王金平未審先判就出局,其中牽扯濫權監聽,逾法公布譯文,夜奔總統官邸,若這不叫違背程序正義,那什麼才是?特偵組通知開記者會,簡訊強調「切勿錯過」,若這不叫見獵心喜,那什麼才是?各項民調指標都反對逼王下台,馬照殺不誤,若這不叫皇帝,那什麼才是?

馬鬥垮王,昨天換C咖上演辭官記,寫文章賺熱淚兼搶版面,回身不忘再補踹王一腳,臉不紅氣不喘,真利害。

無能是昏君,殘酷是暴君。以無能治國,以殘暴鬥同志,若這不是全民的不幸,那什麼才是?趁王請假出國嫁女兒時發動鬥爭,若這不叫卑鄙,那什麼才是?即使被鬥臭,王金平對馬仍口不出惡言,若這不叫厚道,那什麼才是?

有人窮得只剩下權,就像金庸筆下的華山派掌門人岳不群,親眼目睹政壇「君子劍」這麼卑劣,人人為之心寒。反倒是王金平,即使山窮水盡,仍願為政局波動而主動向人民說抱歉,而馬,何時才向排隊收驚的人們說聲抱歉?

藏鏡人說「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史艷文說「忍他讓他,由他任他,耐他敬他,再過十年,看他如何」。九月的殺戮戰場,人民看見兩種截然不同的身影。
【第 20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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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9:00:22
我特偵 我考紀 我說你關說


◎ 林冠妙

馬英九趁著立法院長王金平出國嫁女兒的「天賜良機」,親自召開記者會,把總統府當成他的御用「法院」,披上法袍扮起了「法官」。

王院長所涉及的關說案,四個關鍵人物沒有人被約談,也沒有任何人被起訴,馬英九僅憑著違法監聽、薄弱的所謂證據,就可以一路從特偵組、中國國民黨考紀會、中選會等一關過一關的把代表民意、由立法委員選出來的國家最高「立法機關」首長給踹下台,還派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出來嗆聲,把「三權分立」的招牌給砸了,就像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在退伍前三天被違法送禁閉,遭凌虐致死一樣,也是從士評會、公文簽呈到體檢流程等一關一關的通過。

如果有人挺身而出,質疑為何沒召開「士評會」、程序有疏失,如果八一三醫院拒絕在一天內火速趕出應該一星期才出爐的體檢報告,如果旅部連長、輔導長、士官長、戒護士等不集體施壓惡整,只要其中一關有人發揮道德勇氣,洪仲丘就不會死!如果特偵組不違法監聽、濫權洩密,如果檢察總長不擔任政治打手,如果行政院長不為獨夫抬轎,如果考紀委員、中選會等不為虎作倀,只要其中一關有單位堅持捍衛憲政體制、堅守民主精神,馬英九挾「黨意」強姦「民意」的鬥爭陰謀就不會得逞!

就像希特勒的毒氣室,要有劊子手執行才會啟動!誰是害死洪仲丘的幫兇?誰是馬英九剷除異己、特務治國、毀憲滅憲的共犯?是誰幫馬英九按下毒氣室的按鈕?又是誰造就了專制獨裁的「馬騜」?
【第 21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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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9:00:59
馬英九鍘金平 林中森飛北京


◎ 許湄苓

前幾天,廣州軍區與南京軍區有四萬軍人參與演習。

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近日飛赴北京。

台灣這幾天,馬英九狠鬥王金平。全台人民陷入不平、不安中。

第一條訊息意謂著什麼?其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第二條的訊息:林董可是銜命負有任務?是傳遞示好或完成使命訊息以昭慰安?

第三條的訊息:這幾天台灣的紛亂,是事先的規劃?而轉移台灣人注意力的用意是什麼?

台灣人啊!面對未來,不可再輕忽,也不應再以「天公疼憨人」聊以自慰了,戒慎恐懼恐應是未來該有的生存態度。連著幾日的不安,可別讓其成為我們黎民百姓永遠的夢魘。
【第 22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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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13 09:01:44
洪仲丘拖拖拖 王金平殺殺殺


◎ 姚中原

當前掌握「黨政軍」大權的馬英九總統,難道只樂於黨內鬥爭,不關心台灣人民大事。此次可說除了沒有派軍隊追殺王金平外,幾乎是想到並用盡了各種力量,因而能在短短幾天內,就將王金平撤銷黨籍並拔除其立法院長的頭銜。可見,如果真的用心且想做事,馬總統是有極大權力能將任何事情快速解決,但在先前洪仲丘案子的處理上,卻看不到如此作法,令人悲哀!

外界常常批評馬總統是施政無能、決策笨拙、做事不得民心,只會選擇性辦案,不是沒有道理。以洪仲丘案為例,當初該案爆發時,早經媒體大幅報導且受到各界嚴厲批判,但當時身為三軍統帥的馬總統完全未重視,直到廣大白衫軍上街頭抗議後,才驚覺事態嚴重性,但想積極處理時,已錯過最佳時機。此顯示馬總統與台灣的民心,有極大距離。

此次馬總統無所不用其極、不顧行政與司法程序未走完,就以涉及不法關說為名,將王金平的國民黨籍與立法院長頭銜迅速撤銷的強硬作法,招致各界嚴重的批評。雖然馬總統公開說明他有不得不立即處理的理由,因他認為此關說案是台灣「民主法治史上最可恥的一天」。如果真的如此,那當初嚴重破壞軍中人權的洪仲丘被虐死案,難道就不是台灣「民主法治史上最可恥的一天」?為何當時不見馬總統的積極用心與快速處理?
【第 23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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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5:09:01
鬥法鬥到底


◎ 謝文賢

九月十七日立法院開議,義憤填膺的各黨團、立委磨刀霍霍,將不讓江揆進院報告,關鍵是王金平院長仍能主持會議否?中選會副主委稱,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之日起,即喪失立委資格;依選罷法是這樣,但一場公法上精采的憲政爭議才要開始。

民主政治鐵則:「權力從哪裡來,就往哪裡去!」王金平不分區立委雖由黨籍身分,由政黨得票數中依序指派產生,但其繼而參選院長選舉,又經全體立委秘密投票最高票當選。王院長與立法院有憲法機關龍頭之何等重要之公法上關係,既未犯罪起訴定讞,只以特偵組違法違憲濫權監聽院長及立委,所得來的傳聞錄音譯文並非法定證據,卻違法密報總統介入,經黨考紀會開會共識撤銷王黨籍,將其喪失黨籍證明書火速送往中選會;中選會即於六點多函送立法院請註銷王的立委資格,因逾下班時間遭拒收。雖以電子函件補寄,然此非屬行政程序法之依法送達,前後俱全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民進黨、台聯黨、親民黨等各黨團、立委商定,欲搶下司法上有效聲請假處分的緊急時點,刻已促請立院秘書處、人事處單位,非經王院長召集各黨團、立委討論決定後,才可依選罷法規定,就此註銷立委資格函覆中選會,再經中選會十五日內公告遞補事宜;立委稱很可能以立法院決議,聲請大法官機關解釋一番,保證是一場史無前例的公法上精采的憲政爭議,馬皇追殺院魁的無人性醜陋面目,必留憲政法制史冊,遺臭千古。
【第 24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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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21:24
集體除魅的時機


編者:「九月政爭」是這個世代在台灣所發生最重大的政治事件,其所造成的憲政危機、民主危機、法治危機,甚至人權侵害,帶給台灣社會普遍性的高度警醒。政治文化的型塑,道路仍遙迢,是台灣公民持續的課題。

◎ 平路/作家

試想政爭過去的許多年後,人們會記得什麼?印象模糊了,但人們會清楚記得,有人,趁別人嫁女兒前夕,做了什麼?

揀人家辦喜事的時間點出手,在這齣政治鬥爭戲碼裡,只是小小的序曲。然而,庶民的直覺就是將心比心。馬英九也是女兒的父親,為什麼?急成這樣?但想想看,其實切合馬的人格特質,許多人都說過,馬人生過於順遂,缺乏社會歷練,對於他人的心情從來無需理解。

少了同理心,剩下就是自我中心。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他不會審視自己深心裡的黑暗面。自我感覺良好,因此也不必自問,趕盡殺絕的動機到底是什麼?

自我中心與對本身肇致的傷害無所感,其實是一體的兩面。

馬太不人性,而過猶不及,王金平的問題,卻是太過善體人意。

王金平多麼通曉人性,象徵意義來說,每一樁事情,經他之手,都有某種程度的人情度量。他的深厚人脈,證諸與柯建銘的監聽譯文,充滿男性政治人物間的交情。兩位大哥口中,誰的人誰的人,女性檢察官成了「妹仔」。其中許多眉眉角角,喬得成是人情,喬不成是「安慰」。即使聽起來明顯出格,也一律是在「練肖話」。

王金平在政壇翻滾多年,常是萬應公的有求必應。像他自己說的,既在紅塵浪裏,又在高峰頂上,不時還打個偈語,顯出上金下平大師的禪意無限。而到頭來,處世圓融的另一面就是五湖四海。當一個人沒有敵人,必然意味著沒有原則!

這一齣王馬互鬥,對看戲的觀眾是步步驚心。馬一連串奇襲動作,讓他敦厚好人的形象徹底破功。相比於馬英九的殺氣騰騰,王金平身段柔軟,既然自比「世事如棋」的一頁書,王的出招也飽含戲味。這一齣既然叫做陷害忠良,他真的愈來愈入戲起來。只是每當王金平口裡說出深愛的黨(黨就像母親也講出來了),聽著總好像在反諷。他說「永遠的國民黨員」,說的是反噬他的黨麼?分明在創造笑點。總之是他愈說你愈不相信。

但願除三害

鬧劇一場,應有些正面功能。但願一個劇目能除三害,馬的溫良假面是一害。究竟什麼樣的造神運動,我們的選民選出一位對人情世故皆無所感的總統?第二害是這場政爭才揭露出來的,事關總統權力無限上綱,包括監聽、包括特偵組的洩密動作等不法程序。而第三害尤其值得思索,到底什麼樣的社會文化,讓人們把司法關說兼喬事視為當然,彷彿屬於國會議長的例行工作?事實上,無分藍營綠營,派系型政客長於關說、形象牌政客則淪於偽善,所有檯面上的政治人物,都有這馬/王兩人的影子。

重點是,厭棄馬並不等於挺王,朝向未來看,兩者皆不可取。接下去,在人們思維裡,若借此集體除魅的時機翻過新的一頁,譬如就憲政體制與國會獨立的矛盾來解決問題,或者就意圖倫理/責任倫理的分疏來砥礪新一代的政治人物等,若談出建設性的議題,歷經社會動盪的代價,也算烏雲底下的金邊。
【第 25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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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23:32
特偵組動搖國本


◎ 吳孟良

審判、審判,自然是先審後判,當然不能未審先判。既要「審」,即必須依照審理的遊戲規則,而在民主法治國家,就必須根據最上位憲法規範下的法治國原則,即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

今天,特偵組監聽柯建銘一案,據報載其監聽的理由是柯先生牽涉陳榮和法官的貪污案件,果如此,該案案發迄今已兩年多,案件已在高等法院二審審理中,那麼,事隔兩年後,是否還有監聽的必要性及相當理由?特偵組所檢具向法院聲請監聽票的事證,是否足以至少表面釋明有監聽的「必要性」及「相當理由」?

如果不具備此兩要件,即違背上述法治國原則下的正當法律程序等原則,即屬違法監聽,更遑論以監聽A案的內容做為B案的證據是否合法。

進一步言,如果國會議長是否關說攸關人民對司法的信心,那麼,沒有程序正義、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犯罪偵查手段,更是絕對地從基本上動搖了國本!
【第 26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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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24:39
關說?誰說了算?

◎ 余敏長

王金平有立法委員及國民黨員兩個身分。就立法委員而言,王金平是否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七條「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之規定。在國會自律的憲法原則下,如立法委員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規定者,參考同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由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審議立法委員是否構成本法所規定之懲戒案;經紀律委員會主動調查、審議,作成處分建議後,提報院會決定之。故以王金平立法委員身分,有權解釋王金平是否「關說」者,為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及立法院會。

另依王金平國民黨員身分而論,經法院裁定,王金平得以暫時保有國民黨員資格,仍可繼續充任立法院長;惟王金平與國民黨間就王金平是否仍具國民黨籍有爭執,就須經由民事法院作成實體判決,於審理過程中,法院即會審酌王金平所為是否構成「關說」。此時,有權解釋王金平行為是否「關說」者,為司法機關的法院。

從而,有權解釋王金平所為是否構成「關說」者,僅立法與司法機關,當然不容無權解釋的馬英九說三道四!然而,在政治現實上,馬英九為國民黨魁,國民黨以馬意為尊,立法院多數黨又為執政的國民黨;而司法機關長期為人民所不信賴,雖暫裁准王金平的假處分,然而,假處分後尚有國民黨的抗告,及接續進行的實體判決,馬英九既已下了明確「關說」的指導棋後,那麼,立法院紀律委員會、院會或法院還能被期待嗎?

總統與立法、司法同屬憲法上的機關,相互平行,無上下隸屬關係;惟馬英九輕言王金平關說,干預司法、影響立法等機關,儼然紊亂憲政體制,卻口口聲聲維護司法尊嚴,實在令人「毛骨悚然」!
【第 27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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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27:44
檢察老兵說話: 辭職吧!總長!

◎ 凌博志

檢察總長黃世銘的記者會引起社會動盪,忝為檢察老兵一員,我有不能已於言者,不吐不快!

事件發展至此,檢察總長應負起最大責任,理由:

一、作秀爆料,心態可議:三度通知媒體,簡訊留言「切勿錯過」,急切切一副「這下逮到你了!」的心態,衝動有餘、沉穩不足,且因有「爆」無「料」,激起社會爭議,又讓檢察系統捲入政爭,至愚至蠢,莫可言喻。

二、濫權監聽,妄下結論:通信保障及監察法,顧名思義是在保障秘密通信,而不是為濫行監聽開方便之門。特偵組對此案不謹守相關規範,率以濫權監聽之資料做為證據,程序已不正義,身為檢察總長竟又貿然對外公布,使檢察公信遭受質疑,應承擔全部責任。

三、洩漏機密,越級報告:案件偵查終結前不得公開,監聽取得資料不得外洩或移作他用,法律規定甚明,身為檢察總長竟迫不及待地夜奔總統官邸,去向不該也不應聽取報告的總統「越級報告」,不顧法紀,莫此為甚。

四、以下犯上,紊亂體制:在監聽並訊問檢察官林秀濤等人之後,明知事涉法務部長及台高檢檢察長,而且關說係違反風紀,不涉刑責,竟擅自發動行政調查,不向法務部的上級長官行政院長報告,反而向不該介入的總統「告密」,特務心態十足,且紊亂體制。

五、差別待遇,懲罰不公:黃總長既認為曾勇夫、陳守煌、林秀濤是被關說成功的共犯,則一干人等自應一體移送監察院彈劾,怎可獨將曾送監察院、陳送評鑑,而將林秀濤晾在一邊?這種處置,不是選擇性辦案,那什麼才是選擇性辦案?不是差別待遇,那什麼才是差別待遇?

六、公報私仇,貽笑四方:曾勇夫部長獨主人事,不容旁人插手,雖早遭詬病;黃總長怨懟在心,檢察系統也盡人皆知。此次爆料揭弊,意在扳倒曾勇夫,連帶鬥王倒柯,居功邀寵,卻讓全體檢察官的聲譽一起陪葬,總長於心何忍?

黃總長曾以「要做國家的檢察總長,人民的檢察總長」自期,但終究還是背棄承諾,我願和你一起把這句話送給下任的檢察總長。你既有不能推卸之責任,已不適續任總長!請容我這個大學及法訓所的「學長」進你一言:立即辭職下台,讓檢察體系休養生息、療傷止痛,抬頭見天、恢復元氣。
【第 28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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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33:25
如何對付九趴總統?


從馬英九對付王金平的手段看來,這個政府絕非沒有能力,只是用錯地方,高舉道德大旗,卻惡搞一些旁門左道的邪術。

假如馬英九以剷除王金平的決心與幹勁來振興經濟,台灣經濟應該不至於在四小龍中敬陪末座。如果特偵組用對付執政者政敵的霹靂手段,偵辦備受詬病的中油、台電弊端,中油、台電可能不會虧損,油價、電價都不必漲了,不但可紓解民眾的痛苦,產業也能提升競爭力,那將是無上的功德。

不過,馬就是馬,牽到北京還是馬。他的鬥性根本不會改變,即使民調掉到九.二%,依舊深深自戀,仍然不認錯,反倒認為社會沒有大是大非,充滿了黑色海嘯。這種自戀狂要他知恥下台,是不可能的事,只有展現人民的力量,才可能逼他捲鋪蓋滾蛋。

如何展現人民力量?這就要師法他的湖南同鄉、鬥爭大師毛澤東所說的:革命不是請客吃飯,更不是出一張嘴「罵馬英九」。必須發動百萬人民走上街頭,像當年的紅衫軍,先包圍國民黨全代會,讓它開不了會,再將總統府團團圍住,直到馬請辭下台為止。當然連吳敦義也要一起辭,否則罷馬就變成做白工。

此外,還要有完整的杯葛配套,包括:哪家企業邀他去參訪,民眾就抵制這家企業;哪個社團、學校、團體邀他致詞,就公布負責人名字,讓全民加以譴責。最重要的是,以後無論他到任何場合,現場民眾要一起大喊「馬英九下台」。這才是一個有大是大非的社會對付九趴總統的最佳方式。(蘇多)
【第 29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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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38:46
會憋尿的孩子


馬鶴凌很得意他兒子從小就會憋尿:由小看大,從小懂規矩,有忍功,終將成大器。但馬齒徒增,卻日見暴躁;馬英九憋不住要剷除王金平,如同在眾目睽睽下尿褲子。

一位觀察台灣政治的美國學者,對比馬英九咬牙切齒的叫罵和王金平的冷靜回應,撂了一句話:王金平比馬英九更像總統。真是英雄所見略同,李遠哲指馬英九砍王金平「面帶仇恨」,就是這個意思。

「黨國」一把抓的人,竟用非法監聽、查無違法的舊事,私設刑堂,怒容猙獰,公開霸凌國會議長,創造世界級醜聞;老狐狸王金平不慍不火,不回嗆馬,還對黨表明「愚忠」,馬英九相形見絀。

國民黨即使沒有什麼人才,但隨便問一個小組長,要如何整肅王金平,絕不會有人建議馬英九拿這件事,氣急敗壞的親自揮刀追殺。

自己赤膊上陣,意味馬英九已經沒有夠輩分的人,願意為這件事去逼王金平下台。兩個榮譽主席與他貌合神離:連戰站在王金平一邊;吳伯雄苦唸阿彌陀佛。吳敦義勸「緩」,勸「軟」,都慘遭白眼;孤家寡人馬英九還不知厲害,竟親駕「神風」自殺機,對王金平這艘航空母艦直衝!

馬英九如此暴衝,凸顯他缺少當總統的基本條件:持平的性格和冷靜的判斷力。一位早就認識他的美國學者說,他甚至缺少周延思考與言行一致的能力。他嘻皮笑臉和冷血粗暴的兩極性格,令人懷疑他的身心狀態。

不知道王金平小時候會不會憋尿,但他老神在在,以「忍」字功夫應付輕狂馬英九,卻是上乘之作。他不用回嗆馬英九已經不適任總統,但他沒說的這句話,卻是台灣大多數人的公論。
【第 30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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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39:29
錦衣衛→東廠;特偵組→?


◎ 范姜提昂

理論上,特偵組不必然淪落為「御用」工具;但歷史告訴我們,權力核心的安全感越脆弱,就越會扭曲體制,把政府機能納為鬥爭政敵的武器。

大家熟知的錦衣衛,原本是明朝「衛所兵制」的一個衛(類似一個旅),是明朝正規軍,負責護衛皇帝。但朱元璋出身低,懷疑臣民不服、會造反;錦衣衛是他最信賴的精兵,於是賦予偵查權,將正規部隊扭曲成「禁衛軍兼特務」。

到了明成祖,發動政變成功,因為得位不正,比太祖更沒有安全感!錦衣衛駐紮在宮外,調兵不便,又屬正規軍,該走的行政流程都必須走,明成祖覺得朝廷的「體制規矩」讓他煩、讓他不安。於是,就從錦衣衛篩選最精華的官兵,另組東廠,做政治偵防、鎮壓反動勢力,並回過頭來監視錦衣衛。

重點在,由「錦衣衛精華」組成的「東廠」是交給皇帝最信任的太監(司禮監或秉筆太監)統領,官銜簡稱「提督東廠太監」。從此,東廠由原屬錦衣衛的「外臣」身分,轉為「內臣」身分。提督東廠太監只對皇帝一人負責,凡事都可以越過朝廷體制,不受任何牽制。

兩相對照,很有趣!最高檢察總長也是從全國檢察官擇優組成「特偵組」,專辦高官大案,包括總統涉案在內。這點,與「錦衣衛的精華組成東廠」氣味頗為相同。令人不安的是,東廠直屬皇帝寵信的太監,是為了方便違法濫權,寧可錯殺一百,也要消滅可能的造反者。這整個「濫權運作的基本情境」,特偵組就有!

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任命,總長權力來自總統,就像「提督東廠太監」權力直接來自皇帝。這層關係已經注定:如果總統大失民心,或失去安全感,或其他精神性問題,使他毫無罪惡感,兩者會很容易一拍即合!

以史為鑑,從正規軍錦衣衛另組東廠,就是要擺脫體制約束,滿足皇帝私心。特偵組雖在體制內,卻嚴重特殊化,只要總統不正常,必成亂源,非廢不可!
【第 31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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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41:52
這不是大非什麼是大非?


◎ 蔡坤洲

民調支持度剩九.二%的總統,還口口聲聲地說他要的是追求「大是大非」。但,馬總統曾批評陳前總統民調掉到十八%「如果有羞恥心,就應該自己下台」,言猶在耳,自己目前的民調呢?九趴還不下台,這不是大非,那什麼是大非?

特偵組濫權,被媒體批為東廠、特務,馬總統卻藉此為政爭的工具,這不是大非,那什麼是大非?

已超過九十%百姓不支持的總統,他的思考邏輯如果不是大非,那什麼是大非?

這些不支持馬總統的九十%民意看法,如果不是大是,那什麼是大是?

「大是大非」的標準,可不是馬總統一個人說了算!
【第 32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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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48:30
馬江「雲端運算」


◎ 蔡賢成

馬英九總統與江宜樺院長執政無能,民怨沸騰,他們的權位猶如築在虛無的「雲端」上,鎮日盡在「運算」如何打倒政敵、鞏固權位。他們的所作所為,完全與民意背道而馳,近日的「鍘王案」引爆全民憤怒,儼然成了民怨的宣洩口,這不是國恥,那什麼才算國恥?

下台吧!馬總統。當年你在打「扁」的時候,不是已經將總統下台的「標準」(民調十八%就不適任)定下來了嗎?可如今,你的諢名已成「馬十三」或「馬老九」了,你還有什麼臉再在總統府發號施令?競選時的政見,已在逆風中灰飛煙滅,所謂的「黃金十年」、「愛台十二項建設」,統統是畫餅,焉能充飢?

馬總統,相信你手邊應有許多政敵與黨內大老的「黑資料」,雖然很想一股腦地「梭哈」出來,但又怕再度被指責「非法監聽」,所以只能氣急敗壞地找御用名嘴「紓壓」。你既然已進退失據,乾脆下台算了!
【第 33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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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49:25
看得見別人眼中的刺 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梁木


兩年前的「維基解密」網站公布,美國在台協會(AIT)機密電文顯示,馬英九總統對連戰不滿,連戰對馬也大為反感。連戰方面在馬英九當選總統之前便認為,馬把個人政治利益放在黨的利益之前。而二○○八年大選期間,周美青在台中一場助選活動就直言:馬英九對他周圍或身邊的人,從來不是會非常體貼別人或者關心別人、照顧別人,在人情世故上,絕對不是一個周到的人。這些先見之明,隨著馬英九馬腳盡露,才為眾人所體認,真是不幸中的大不幸。

馬英九對王金平發動「九一一整肅」時,警告王金平「不要低估民眾智慧」。結果證明,民眾的智慧的確不能低估,因為馬英九利用特偵組、考紀會、中選會進行瘋狂追殺,立刻點燃民眾胸中的怒火。於是乎,馬英九大言不慚的「司法改革」,所受到的民意支持度,可能打破了百年來的歷史紀錄:九.二%。這已經可以用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形容了。但這位九.二趴總統,至今還在為捍衛自己的雞冠而奮戰。

對於輿論一面倒同情王金平,馬英九只是「感到失望,但並不氣餒」。他並稱,「我們做的還不夠,人民一時半刻還不能夠完全了解,所以我會繼續跟外界溝通。」在馬英九的字典裡,什麼叫做「溝通」?很簡單,就是不斷加強宣傳,把對手抹黑抹臭,一如上次大選的宇昌案,絕對不會手軟。在招招致人於死之際,馬英九居然還對國民黨立委稱:「我不是無情無義的人」。相信在座的不少會暗問:「如果這不叫無情無義,什麼才叫無情無義?」

馬英九今天最大的病灶在於,「看見別人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刺,他把特偵組監聽來的內容,以主席、總統身分逕行認定為「關說」,再指揮考紀會撤銷黨籍,中選會配合註銷立委資格,把民主總統做成專制皇帝,儼然不知台灣還有法治。梁木,先是不擇手段監聽對手,繼之以黨紀私刑,加上中選會的極速公文,就想把國會議長羞辱下台,尤屬目無民主憲政。如果讓他重演「洪憲帝制」,不要說在野領袖、公民運動、普通百姓,連國民黨高層都逃不掉白色恐怖。

面對民主憲政危機,一群法律學者公開譴責馬英九跨越憲政民主紅線。這群學者點出一個關鍵,那就是「總統在憲政上不可以做的事情,不會因為換成政黨主席的身分就可以做,否則憲政秩序上對於總統權力所設的規範,將被總統個人以機巧的身分轉換而輕易規避。」事實上,馬英九利用總統的行政高度,配合黨主席的大錢在握、大權獨攬,才成為今天危害民主秩序的亂源。如何剷除黨國體制的禍根,實屬公民運動刻不容緩的課題。

這幾天,國民黨人多數保持沉默,沒有隨馬英九的黨鞭起舞。這種沉默顯然不是「鞏固領導中心」,而是對「領導中心」的失望。同時,國民黨內的沉默,也被破紀錄的九.二趴打破了,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個滿臉殺氣的人是沒有穿衣服的國王,全身光溜溜的,還只顧扶著東倒西歪的雞冠。以至於,他的所言所行,所到之處,總是引起更多「看好戲」的觀眾心理。愈來愈多人建議他,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看來注定是狗吠火車。

一個常見的經驗:有個從小被慣壞、極度任性的小孩,某次在公開場合做錯了事;從一開始的無地自容,很快便發展成見笑轉生氣,於是他倒在地上打滾,指望旁邊的人出之以責備自己來哄他。最後,大家受夠了,這個任性小孩便從大人自我消遣式的集體認錯聲中爬起來。一而再,再而三,遂成為他的行為模式。這類任性小孩打敗老好人的戲碼,這次還會上演嗎?還是國民黨人受不了了,上上下下一哄而散,讓他知道自己早已失寵?
【第 34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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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0 16:54:08
北京會不會救馬?

馬總統在「九一一」取消接見外賓,親自發表兩次講話,向國民黨考紀會施壓撤銷王金平黨籍,以為違憲地拔除王金平立法院長職務已萬無一失後,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第二天上午就在北京現身,與專管統戰的全國政協主席俞振聲會晤,討論服貿協議。俞振聲假痴假呆地說,這樣好的協議,怎麼台灣人還不理解,他感到困惑;林中森馬上阿諛奉承地說:立法院很快就會作成最有利、最明智的決定,他「深具信心」。

這場會晤,證明馬英九鍘王的最重要目的,就是要趕緊在立法院通過服貿協議;而時間精算到一天都不容錯過,也可見雙方的急迫心情。因此,那幾天馬英九鐵青著臉連續向王開砲,可能是馬英九私底下對北京做出的承諾無法實現而氣急敗壞。因為不但失去今年「習馬會」的時機,還被北京追討,滿腔怒火遂發作到王金平身上。

馬英九的毫無人性,進一步裂解他的基本盤,使滿意度從「馬皮」多時的十三趴一舉跌到九趴。為此,馬集團除了可能對高院施壓來打贏官司,還大作文宣,聲稱不知道王金平嫁女兒(可是知道了以後砲火更猛),也表示他不是無情無義(卻還不肯妥協)。文宣是金溥聰的專長,目前某些媒體出現對馬英九的「小罵大幫忙」,以及以小罵來收割公民發動的罷馬連署,應該引起我們的格外警覺。

我們還要關注北京如何出手救馬。北京目前很慎重,國台辦發言人楊毅十三日面對台灣媒體輪番詢問,僅重複表示「對於台灣內部的事情,我不作評論」;問及「您對於王金平對兩岸關係的貢獻有何評價?」時,楊毅被問住,先是回答「讓我想一想」,接著還是說︰「我下次告訴你好嗎?」但他仍不忘壓迫台灣方面,儘快使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能早日生效。這再次證明服貿協議對併吞台灣的重要性。

香港《南華早報》十五日引述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陳孔立的話說,北京當局擔心政爭導致馬政府支持率下滑,造成國民黨分裂、民進黨坐收漁利,進而影響兩岸關係。他的話顯然比楊毅的官話實在一些。

目前北京可能採取的措施是,通過王金平藍營內親共盟友向他施壓,他承認已有「中間人」傳話,對此我們必須密切關注,因為搞分化是共產黨的拿手,尤其釋出許多利益收買政客與媒體人。但是,如果馬英九的滿意度實在不像話而失去「走九」的功能時,北京也會拋棄馬英九而另尋代理人。因此,馬英九會加劇他的賣國行徑來爭取北京的信任,並採取更極端的手段,尤其是推行白色恐怖。我們必須增加抗爭的力度來保衛主權與人權,讓中國了解,必須面對台灣人民而不是馬英九這個孤家寡人。
【第 35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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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1 14:32:56
只認幫規 不認國法


◎ 黃秀梨

國民黨一如預期,對於台北地方法院裁准立法院長王金平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的假處分聲請,立即向高院提出抗告,不但增設兩名律師,還援引所謂日本最高裁判所判例,認定政黨自治事項並非司法審查範圍,認為高院應撤銷地院假處分。如果這個說法成立,政黨不就名副其實「尚黑」,如同黑幫可以私設刑堂,隨意處置黨員。

國民黨竟然認為,無法即時取消王金平立委的資格,爾後如何駕馭不分區立法委員的說法,更值得商榷。就如同現在國內反核四的民意高達七成,國民黨的不分區立委卻不能基於良知來反對,恐怕這種不分區的分法有失原意;更何況王金平還有院長的頭銜,如果國民黨能先罷免王金平立法院長的職位,再來討論是否除掉不分區立委的名籍,民眾可能還比較能接受。否則,貿然撤銷王金平黨籍,誠如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所認為,若不准許假處分聲請,會發生王金平無法執行、恢復立委職務的重大且無法彌補的急迫危險。期待國民黨能像個執政黨的樣子,趕快撤告,別貽笑大方。

又國民黨怎麼好意思援引日本的判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施政滿意度高達六成多,馬英九則是九趴總統。尼克森總統發生水門事件,經司法調查後辭職下台;馬英九毀憲亂政事證明確,卻毫不在乎,怎麼可以相提並論呢?
【第 36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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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1 14:33:32
且看法院是誰開的


◎ 王伯仁

王金平黨籍假處分案,國民黨已向高院提出抗告,所提理由雖不合「論理法則」,但卻符合外界長期以來對司法的「經驗法則」,司法審判兩大依據法則相互拉扯,勝敗尚在未定之天。

國民黨抗告理由有二:一是黨處分黨員乃屬政黨的「家務事」,法院沒有審判權。其二,王的立委資格已取消,地院裁定已失時。另再補充以往林世嘉、邱彰撤銷黨籍案成立,來補強本案之正當性。

國民黨第一個理由,用白話說是:「家有家規、幫有幫規」,但別忘了前面還有一句更重要的話:「國有國法。」在非民主法治時代,家族或幫派或可自行處置,但在現代,都要臣服於國法之下,否則即失其效用、甚至犯法。

舉例而言,以往子女不聽話,長輩體罰視為理所當然,現在可能形成「家暴」,幫派亦同。國民黨謂法院不能審判政黨和黨員關係案,實大錯特錯,因政黨不過是一般人民團體,受「民法」及「人民團體法」約束,豈可以「黨規」凌駕或獨立於法律?或還認為是「黨國」時代?

再者,或謂王金平立委之職已經取消。國民黨此抗告「牛頭不對馬嘴」。而林、邱撤銷黨籍案雖成立,那是兩人並未提法律異議所致,和王案並不相同,如何類比適用?

綜上,抗告三理由均不符「論理法則」,但以向來民眾對國民黨「開法院」的認知,已是眾口鑠金,在「經驗法則」上,對抗告案大大有利,形成兩大法則拉扯交戰,輸贏尚難論斷。
【第 37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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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1 14:34:26
總統毀憲 誰來護憲


◎ 陳敬寰

面對最近馬總統一手引發的憲政危機,已經有在野黨立委發動連署申請釋憲,也有卸任的大法官贊同此議。

大法官本來就扮演著憲法守護者的角色,回顧過去的大法官解釋,對於違反憲法法理、權力分立原則的爭議,多次發揮憲法守門者的角色,出面糾正。

從中央民意代表改選(第二六一號)、行政院長應於立法院改選後提出總辭(第三八七號)、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之合憲性(第四一九號)、國民大會修憲違憲(第四九九號)、核四停建爭議(第五二○號)、三一九槍擊事件真調會條例部分違憲(第五八五號、第六三三號)、NCC組織條例、公投法剝奪行政權人事任命決定權違憲(第六一三號、第六四五號)、總統刑事豁免及國家機密特權之範圍(第六二七號)、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違憲(第六三二號)等等。以上解釋均涉及國家重大憲政爭議,尤其是行政、立法兩權間的爭論。

這一次,代表行政權的馬總統以「黨紀」處分將代表立法權的立法院長撤職,亦涉及行政、立法兩權間權力分立原則的破壞,大法官責無旁貸,應於立法院提出釋憲申請案後儘速做出解釋,發揮憲法所賦予其定爭止紛權力的功能。
【第 38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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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1 14:34:59
如果這不叫滅王計畫 那什麼才叫滅王計畫


◎ 楊鎮榮

馬英九說,沒有所謂的「滅王計畫」,但人民卻有完全不同的觀感。分析「滅王計畫」有如下三步驟:

第一步︰利用特偵組違法監聽。

對於監聽王、柯,特偵組推說全案起因偵辦前高院法官陳榮和收賄案,循線發現柯建銘請王金平向陳守煌關說,這不就是違反通保法「掛A案辦B案」嗎?而在取得檢察官林秀濤的筆錄、警告她不得洩密之後,颱風夜當晚,檢察總長黃世銘卻自己跑去向總統洩密,將王金平關說的「監聽資料」違法越級報告馬英九。

第二步︰訴諸輿論強以關說定罪。

特偵組將王金平關說的「監聽」譯文,公然洩密放在新聞稿內,又做出違法的行政調查報告,指曾勇夫及陳守煌接受關說,將兩人分別函送監察院及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接著,馬總統配合召開記者會說︰「這是台灣民主法治最恥辱的一天。」並強調︰「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但對於特偵組濫權監聽、洩密罪以及幾年前曾永權還帶著黨內立委拜會當時的檢察總長陳聰明,要求檢方不要再對馬英九特別費案提上訴,如此違法的關說,卻輕輕帶過。

第三步︰干預考紀會馬上開鍘。

馬英九不但在考紀會前召開記者會批王,還親自列席考紀會、含淚發表談話。如此公然干預黨內準司法機關,不是有如關說一樣可惡嗎?台灣是五權分立的國家,總統是具有彈劾權的立院監督的對象,立法院長是經所有立法委員推選出來的,總統有資格片面宣布「立法院長不適任」嗎?這當然是紊亂憲政體制!

馬英九說沒有「滅王計畫」,過程卻是如此斧鑿斑斑,以致引起全民公憤,當然使得馬的民調再度跌入谷底的九.二%。
【第 39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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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1 14:40:48
整肅國會議長 一場歹戲中的歪打正著


馬英九以總統身分,透過身兼執政黨主席的操作,整肅立法院長王金平。由於恣意妄為,手段拙劣,不惜毀憲亂政,以致搞到自己灰頭土臉,民調支持率慘跌到個位數,台灣人民進一步看穿馬英九的真面目。這一整肅行動,馬英九在第一回合以慘敗收場,讓王金平不能以院長之尊主持院會開議的圖謀不成,不過,馬英九仍動作不斷,以致整肅行動已進入高等法院法律戰的現在進行式。

蹩腳的整肅行動引發政經負面效應疑慮,有人且引國會開議第一天常見的閣揆未能上台報告誇大其事,但從民調不支持馬英九、認為閣揆江宜樺應該道歉、裁撤特偵組的民意都居絕對多數看來,自己造業自己擔,要讓政治恢復平順運作的唯一責任,在當家卻鬧事的「馬氏集團」。

事實上,這場由總統發動整肅國會議長的事件,雖馬英九如意算盤泡湯,對國家整體而言,卻歪打正著,突出政治現狀、體制和運作的諸多問題;如能在後續的發展中適當處理,對台灣民主進程反而是好事。

最重要的,事件讓人民看透馬英九的真面目。他打著「大是大非」旗號,以涉入司法關說為由,企圖訴諸政治道德,一舉剷除王金平,但證據不足、說服不夠、時機不對、法紀不從,連該有的程序正義都不顧;急求「滅王」,卻毫無「計畫」,以致馬腳盡露,讓公眾再次見識其Bumbler的本質,即連內鬥也展現無遺。在整肅不成,人民回以九%支持度之後,他不但不知自我反省,未如當年批評支持度十八%的前任所言,「有羞恥」、「自己下台」,反而以「無奈的意外」裝可憐,對自己發動的政治整肅一概否認,且歸罪新聞媒體;顯然,自己不會錯、能騙則騙的老招數又出籠了。

事件也凸顯政治體制和實際運作的問題。總統以尚未證實的罪名公然整肅國會議長,且不讓當事人有申辯機會,若非法院在假處分訴訟踩煞車,整肅目的即已得逞,台灣還稱得上民主國家嗎?尤有甚者,總統整肅國會議長的行動,係透過執政黨程序的內部運作,「總統不能做的事,由黨主席來幹」,既違憲政民主原則,展現「黨國不分」本質,也再度突出總統「有權無責」的荒謬。連帶地,現今總統身兼執政黨黨魁,不分區立委一旦成「黨外人士」即喪失立委或院長資格的合憲合理性,都因此事件成為值得探究的議題。

整肅不擇手段,也令人驚覺台灣仍處白色恐怖階段。特偵組非法監聽或「釣魚監聽」,連國會議長、反對黨總召都成受害者,且檢察總長颱風夜直奔總統官邸越級告狀,公開監聽譯文,都坐實特偵組淪為對付異己的「東廠」指控,國家機器竟成整肅工具。其次,馬英九未審先判,且在整肅王金平的過程親上火線,衝鋒陷陣,打擊同志有如寇讎,難怪許多人說他「瘋了」。同樣地,黨主席公然對考紀會發號施令,雖係執政黨家務事,顯然也是破壞體制的惡行。這些在民主社會都屬罪大惡極的「大非」,相較於尚未能調查證實的司法關說,更值得追究。

也是歪打正著,事件讓中國介入與我國服貿協議的動作意外曝光。馬英九急於鬥倒王金平,原先各方合理懷疑係為去除立法院快速通過服貿協議的絆腳石,因為王金平曾公開表明協議完成前未獲知會,立法院也要求逐條、逐項審查表決,且未經審查通過不得生效,王金平被指與在野黨聯手,既讓馬英九不爽,也惹惱北京。尤其整肅王金平之舉,惡劣手法盡出,呷緊弄破碗,馬英九為討好北京或受其壓力,必欲除去王金平而後快之說,更普遍流傳。如今中國傳話施壓王金平之說,已獲當事人證實,即足以顯示中國企圖透過服貿協議收拾台灣的陽謀,此國人皆知,只有馬政府裝聾作啞。

馬英九整肅王金平事件,對我國民主整體而言利弊如何,取決於後續發展。但是,台灣人民以九.二%的新低支持度回應,顯示公眾耳聰目明,猶勝許多幫閒政客媒體。當事人切莫執迷不悟,畢竟,再高明的政治騙術,也無以永久欺盡所有人民。
【第 40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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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1 14:42:43
沒有滅王計畫 只有滅台計畫


◎ 劉威良

馬英九近日表現高舉道德大旗,裝無辜,還說「沒有違法,何必擔心被監聽」,簡直讓人懷疑他把台灣人民當白痴嗎?

如果用監聽可以恣意取得情資、隨意定罪的想法,是他的真心話,那這也難怪,因為他是職業學生出身,當年都在監聽別人寫情資報告,他當然認為沒有問題。他就是靠這個取得今天總統地位的,不是嗎?

在這裡我也要為他辯護,他是沒有滅王計畫,他有的是滅台計畫,他要統一,說他要滅王,未免太低估他了。支持建造核四危害台灣,包裹表決服貿協議,把台灣鎖進中國,都是要毀滅台灣的計畫,這才是他的本意。滅王不過是清除一個阻擋滅台計畫的棋子罷了,他的設局其實是更大更遠的滅台計畫,這才是他的真正計畫。
【第 41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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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1 14:44:41
政治馬戲,權力惡行


馬戲開場,不知戲碼何時結束?

但馬之假面已露,他所謂的歷史定位大概也已自己寫就。全世界民調最低的國家領導人,他的「九.二%」形成人人誅之,吐口水唾己面的共識。

馬,何以如此?一說是馬突然覺得他十三%民調支持率,是王金平在立法不積極幫他推動法案所致;另一說是中國國民黨人另形成反馬力量,有以其跛腳取而代之之勢,而王,正是那另一個中心。

是耶?非耶?

但馬的政治飢渴症和危機感,讓他既坐了總統位子,又強坐了中國國民黨黨主席位子,仍不能滿足。就像嗜含政治奶嘴、長不大的孩子,馬的愁容蓋過笑容。雖二連任,但總統位子有期。何況,能做完任期嗎?接下來呢?

像阿扁一樣,坐牢入監嗎?

看來不會,因為台灣人相對厚道。但非絕對不會。誰知道?

要羅織罪證,要栽贓,「中華民國」的司法,不能說不可能!看看阿扁,做過總統又怎樣?不把你當人看你就不是人!

不是有向特偵組舉發馬英九財產來源不明罪,而無下文,轉而向台北地院舉發,已受理馬開庭的事嗎?違法監聽的罪呢?其他呢?

馬自恃政治乾淨,但他的權力位置來自他視為政治不乾淨的黨國威權侍從們各懷鬼胎的支持。看他吐王金平口水,但王何嘗不是為他競選總統使盡力氣?黨又如何?黨產的不公不義來源呢?

利用人家時,一切齷齪看在眼裡;鬥爭人家、蹧蹋得一無是處。就好像同父異母兄姊出賣勞力、甚至靈肉,供你求學深造,反過來嫌髒,一副虛假的高尚樣子。

一些台籍政治人物附庸在中國國民黨,為了什麼?一些不分黨派的政治人物環伺在「中華民國」體制,不思這個國家的問題性並改善,又為了什麼?

馬戲就是馬戲。政治的假惺惺,掛上仁義道德的口齒,比真小人還差勁的偽君子,還演得下去爛戲碼嗎?賊頭賊腦,粗腳粗手。馬不如扁,馬吳江倒數一二三,與權力位置成反比。丟人現眼!
【第 42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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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1 14:45:13
不只是關說 還是成功的關說


◎ 王伯仁

馬英九毀憲式的胡搞瞎弄,把自己的支持度降到空前低盪的九%!

馬英九除行政、司法和立法都要一把抓外,還把手公然伸進「第四權」的新聞媒體中,親自和多個傳媒高層打電話,美其名為「溝通」,實為「關說」。如果這不叫關說,那什麼才叫關說?

馬英九的電話的確有效,有統媒報紙社論就馬上出現〈沒關說的院長須向有關說的院長道歉?〉極盡歪曲詭辯;也有御用學者投書〈娼婦變聖女的台灣司法〉,用反諷手法把台北地院審王金平假處分案的裁定,形容為「備受鄙視的娼婦,突然搖身一變成了捍衛正義的聖女」。一般社會對司法觀感,僅止於「法院是我們國民黨開的」而已;不料,靜宜大學黃瑞明教授居然把法院貶為「娼館」,法官變「娼婦」,那麼國民黨主席豈非老鴇?

總統親自和多個媒體高層打電話「溝通」,絕對是世界罕見,何不公開召開個高層記者會,透明地闡述想法、看法和理念?順便訴說委屈也無妨,總比這樣的「黑箱關說」正當得多。自己傾全部之力打特定的「關說」,卻又毫不忌諱地對第四權下指導棋,豈非令人覺得精神錯亂乎?
【第 43 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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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烽烽 2013-09-21 14:53:45
特偵組不可廢?太可笑了!

◎ 何瑞修

署名台灣大學名譽教授之劉廣定先生,在中國時報發表〈立院通過成立,特偵組不可廢〉一文。

文中指出:「特偵組是立法院通過成立的,…當年成立特偵組的原因依然存在,豈可遽予廢除?」而依憲政體制設置之「(台灣)省」,對國家發展的貢獻應不下於特偵組,都可以在一九九七年七月,經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予以虛級化(凍省),只要修法廢除,特偵組豈有不可廢之理?

特偵組成立的目的,在使原設於高檢署之下的「查緝黑金中心」法制化,擔負打擊黑金及權貴犯罪的任務。如果成立特偵組的原因依然存在,不正是代表著馬政府團隊還充斥著黑金及權貴犯罪?回頭看看這幾年特偵組的工作表現,不僅乏善可陳,更嚴重的是,檢察總長黃世銘竟越級夜奔總統官邸,以濫權監聽資料做為證據,向總統報告其認定之「關說」情節,並貿然對外公布譯文。不僅使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遭受質疑,也讓檢察系統捲入政爭,若不廢特偵組,又如何能杜悠悠之口?

文中「無濫權違法行為者,實在用不著擔心被監聽」的立論,實難苟同。檢警調治安情治機關因犯罪偵查之需要,經法院核准進行「監聽」,確係針對特定犯罪嫌疑人,在「正常」民主體制下,善良公民確實不用擔心被監聽。問題是,統治者以特偵組監聽所得而未經分案調查之譯文,率爾發動政爭、剷除異己之做法,非民主國家領導人所應為,特偵組被譏為「東廠」,正是「善良」人民憂心被政府恣意監聽的結果。

該文舉「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曾建議廢除死刑,但與多數民意相悖之例,批評司改會向監察院陳情,指責黃總長與特偵組濫權違法一事,並非是「民間」的多數意見。廢除死刑之議,正反意見之陳述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至於司改會陳情監察院請求調查政府機關和公務員有無違法濫權,更是人民保障自身權益所應為,與「民意」之多寡無關,兩者實不能相提並論,劉教授的說法不具說服力。

如果多數民意支持廢除特偵組,那麼,立院通過成立之機關豈有不可廢之理?